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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沂水县许家湖镇、诸葛镇、沙沟镇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公示(公示期2023.7.21-7.30)

经沂水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7月21日认定,现将拟发放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30日)。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0539-2251451 12317

电子邮箱:ysxfpbxexdz@ly.shandong.cn


附件: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公示名单



沂水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1日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公示名单

行政村

借款人姓名

贷款用途

贷款金额(万元)

贷款期限(月)

贷款利率(年利率%)

许家湖镇丰台湖村

戚文成

养猪

5

12

3.55

诸葛大峪村

刘汉修

粮食种植、羊养殖

5

12

3.55

沙沟镇九岭坡村

相吉卿

购销服装

5

12

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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