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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沂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12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办结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2月开发区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 话:0539-2232278(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沂水县衡山路7号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大厅

邮 编:276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审批文号

1

关于山东峰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9000吨系列橡胶助剂、5000吨无溶剂聚氨酯涂料A及4000吨脂肪族减水剂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山东峰泉新材料有限公司

临审服投资许字[2023]210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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