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整指〔2022〕28号通知,通过系统填报及现场考察论证,确定了3个实施主体建设该项目,分别是沂水县王家箕山兴华中药材专业合作社、沂水高山薯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沂水县徕庄中药材专业合作社。截至目前,都已建设完成,经第三方进行验收和审计决算,根据总投资额的30%的比例进行奖补,拟拨付沂水县王家箕山兴华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7.7万元、沂水高山薯业种植专业合作社补助金额5.9万元、沂水县徕庄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补助金额为25.2万元。现将验收及奖补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沂水县农业农村局或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反映。
公示期为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28日。
联系电话:0539—2251631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