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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沂水县2023年小型生猪屠宰场点撤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2023年8月,沂水县农业农村局、沂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联合印发了《沂水县2023年小型生猪屠宰场点撤点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涉及省级财政资金60万元,主要用于鼓励目前我县具有临沂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达不到升级条件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主动退出,每个企业最多奖励30万元。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4家小型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召开座谈会,经征求企业意见,其中,沂水县洪顺肉类综合加工厂冷藏有限公司和沂水县马站生猪定点屠宰场两家小型生猪屠宰场继续经营,主动放弃项目实施;沂水县诸葛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和沂水县下古村生猪定点屠宰场自愿退出小型生猪定点屠宰行业,放弃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县畜牧中心组织人员会同诸葛镇党委政府对企业上报材料原件及现场进行了审查验收,经验收,两家企业上报材料齐全、现场已停工停产,符合项目实施要求,验收合格。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分别给予沂水县诸葛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和沂水县下古村生猪定点屠宰场30万元的资金奖励。

公示期:8月15日-8月21日

联系电话:0539-2313351

现予以公示。

 

沂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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