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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沂水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近日,

临沂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下发通知,
自2022年1月30日起
至2022年3月31日止,
临沂市全区域全时段
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根据《临沂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有关部门将对禁放区域内各商店、集贸市场、婚庆用品商店等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彻底收缴非法烟花爆竹。


   公安机关对工作中发现、有关部门移交、群众举报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线索,将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依法予以处罚。市民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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