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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春节和喜庆活动期间的传统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还会严重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

  为使我们的环境更加清洁,空气更加清新,保障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向广大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要积极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说带动家人和朋友们不买、不放烟花爆竹。要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规定,做到家喻户晓。

  二、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不放迎新炮、开业炮、祭车炮等,使用电子鞭炮、鲜花或播放喜庆音乐等方式代替,努力在全县形成文明喜庆的过节新习俗,坚决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要敢于向周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说“不”。发现违反禁燃禁放规定行为的,请拨打举报电话110

  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全县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倡议,严格遵守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规定,让我们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建共享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沂水!

   祝全县人民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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