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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沂水县新增、变更和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改革完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鲁医保发【2019】85号)、《临沂市统一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试行)》(临医保发【2019】67号)等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自主申报、材料审核、实地审验、谈判协商,拟新增15家定点协议医疗机构、27家定点协议零售药店;变更5家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取消3家医药机构协议定点,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6月7日至6月1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沂水县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0539-2232068

附件:

1、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2、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3、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4、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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