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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拼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执法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公开征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无证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行为。

2、生产、销售无国家强制性认证(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及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的行为。

3、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包括不合格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等。

4、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

5、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包括改装原厂电气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组装加工蓄电池、更换大容量蓄电池。

6、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

7、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

8、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行为。

9、经营电动自行车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如发现上述或其他电动自行车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

1、电话举报:直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或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科电话0539-2275206。

2、现场举报:直接前往各市场监管部门办公地点进行举报。

三、注意事项

1、举报时,请尽量提供详实的信息,包括违规行为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形及涉及相关经营主体信息。

2、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所有举报信息保密处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期限与效力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有效。诚邀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维护良好的电动自行车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公告。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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