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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ydtzwsy/2022-000007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院东头镇卫生院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5-05-08 发布日期: 2026-04-17
标       题: 沂水县院东头镇卫生院接收上级医院转诊信息公开

服务内容

机构

流程

联系方式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人;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人;

5、老年护理病人;

6、心理障碍等精神疾病恢复期病人;

7、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

沂水县院东头镇卫生院

1、县人民医院按转诊原则将病人转至镇卫生院。

2、转诊病人持“双向转诊单”到对应的医疗机构就诊;

3、转诊病人病情稳定后出院,卫生院在规定时间内对病人进行随访。

 

沂水县院东头镇卫生院

259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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