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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ydtzwsy/2022-000003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院东头镇卫生院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5-05-08 发布日期: 2026-04-17
标       题: 沂水县院东头镇卫生院住院须知


一、住院手续及流程

病人持住院证,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病人(家属)持住院手续,到住院科护师站,护理人员接持住院证病人,准备病床,向病人(家属)交待住院须知,通知主管医师。

二、住院期间应知晓的事务

1、病人的活动范围应限于病区范围内,请勿外出,住院期间不得请假回家。

2、病人请不要自行邀请外院医生会诊,不要私自购买和服用药物。如确因病情需要使用,应主动告知并征得医生同意,否则由此发生的药物副作用而损害病人健康等一切后果由病家自负。

3、住院期间带好口罩,不得自行调换床位,不互串病房,病房分餐制,不聚集就餐。病人及陪属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擅自翻阅病历,不得擅拿办公用品及医疗用品。

4、患者入厕及进出其他诊疗场所时,均应由陪护者陪同,以防跌伤等意外发生。

5、请不要擅自给患者使用热水袋,确需使用前应告知护士,以免烫伤。请不随地倾倒污水污物,以免滑倒。

6、病区系消防重点区域,为了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等电器,严禁吸烟。

7、病区内提供的公共设施及其他物品,请倍加爱护、仔细使用,若损坏将根据医院规定按价赔偿。

8、为了不影响您的治疗,请按时缴纳医疗费用,且所有费用必须交出入院处。若需了解费用使用情况,可于16:00后到护土站查询。

9、入院后,请将热水瓶统一放入床头柜内,避免烫伤。

三、注意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1、遵守医院规则,接受医护人员指导,配合治疗;

2、爱护公物,节约用电,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严禁大声喧哗;

3、住院第二天要空腹进行相关检查;

4、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以防遗失;

5、病房内不准使用自带电器,不准点蚊香等以防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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