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字号: 打印 收藏
索  引  号: yishuiydtzwsy/2022-000009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院东头镇卫生院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5-05-08 发布日期: 2026-04-17
标       题: 沂水县院东头镇卫生院传染病登记核对报告奖惩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2、成立本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小组,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

3、每年新职工岗前培训必须有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内容,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

4、门诊医生认真做好门诊工作日志登记工作。内容包括:姓名、(家长姓名14岁以下患儿时必填)、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诊断病名、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复诊九个项目。

5、病房住院登记至少包括: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九个项目必须根据病历所书写的最后诊断填写病人的出院诊断。

6、化验登记项目必须有病人姓名、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科医师姓名、检验日期。

7、发现公共卫生事件和法定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要及时填写传染病登记本和传染病报告卡并报告防保科,由防保科按时进行传染病网络直报。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并要做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8、正在流行或上级要求“0”报制度的传染病每天实行传染病“0”报告制度,每天的下午3:30分钟前,各科把传染病疫情上报到保健科,特殊情况按照“传染病报告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9、防保科每月上旬必须查阅全院上月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检验科检验结果,检查是否有传染病漏报。核对传染病报告卡填写是否完整、上报是否及时、做好自查登记,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医院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

10、每月由医院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各科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情况按照本院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进行相应奖惩:对传染病漏报的直接责任人处于100元罚款;对传染病迟报的直接责任人处于50元罚款;对传染病报告卡填写漏项缺项的直接责任人处于50元罚款。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