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gzzwsy/2022-0000133 | 主题分类: | 卫生 |
| 发文机关: | 高庄镇卫生院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4-18 | 发布日期: | 2026-04-19 |
| 标 题: | 沂水县高庄镇中心卫生院双向转诊服务流程 | ||
沂水县高庄镇中心卫生院双向转诊服务流程
1、上转病人:符合上转条件者,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写上转单,转上级医院。上级医院接上转单后在门诊部进行登记,门诊就诊者免收挂号费,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提供预约门诊检查;需住院者优先安排、由门诊部协调处理住院事宜,安排专人送至病区。
2、下转病人:符合下转条件者,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填写下转单,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同意后。由医院安排患者附带诊断证明、辅助检查、治疗方案、预后评估及诊治医生姓名、联系电话等资料转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