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字号: 打印 收藏
索  引  号: yishuisiz/2026-0003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四中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2-18 发布日期: 2026-02-19
标       题: 沂水县第四中学大宗食品采购制度

沂水县第四中学大宗食品采购制度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管理,严把食品准入关、采购关,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5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营养健康与学校食品安全提升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临沂市学校(幼儿园)大宗食品采购十项流程参考标准》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质优价廉的食品,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全力打造阳光食堂、放心食堂、满意食堂。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李志刚书记任组长,张永久、李晓波任副组长,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讨论和决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的相关事项。谭立军、丁积强、赵欣元 孟凌云 田宝富 刘桂玲 刘守鹏 刘建 王秀苓 为成员具体负责大宗食品的采购工作。

三、基本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采购食品种类

米、面、食用油、杂粮、蔬菜、肉类、禽类、蛋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等。

五、采购方式

1、由学校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在教体局招标的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平台中选取4家统一提供配送到学校。

2、每天上午9:00前,定点供应商在平台上公布各类食品图片、质量等级、价格及相关资料信息等,各学校每天15:00前登录平台进行比选采购,在平台上完成填写订单,对本校食品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定点供应商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订单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对于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无条件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按合同相关规定处理。定点供应商要保证按时供货。

六、采购要求

定点供应商在采购和配送中,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须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上述内容每学期索要一次,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交一份给学校保存。

2、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归档保存,在送货时另交一份给学校保存。相关食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配送的米、面、杂粮、食用油、调味品等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SC”标志,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4、配送的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5、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在当地镇街(街道)政府备案。

6、配送的肉类、禽类等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7、配送的蔬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提供检测合格报告,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8、严禁配送劣质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严禁配送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野生菌等容易发生中毒的蔬菜。

9、禁止配送肉食鸡、鸭等含激素超标的食品原料以及成品、半成品。

10、禁止配送转基因食品原料。

11、禁止配送冷冻肉类、速冻食品、速冻蔬菜等食品原料。

12、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由供应商提供车辆、驾驶员信息,县教体局统一定制盖章)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生鲜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13、严禁供应商之间搞串通定价、弄虚作假、恶意竞争、相互诋毁等不正当行为。

七、操作程序

1.采购流程。

(1)学校拟订采购原料清单通过平台报食品原料供货企业。

(2)供货企业按照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将食品原料安全配送到学校,并随货开据食品原料配送单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确保所送食品原料新鲜安全。

(3)学校采购人员和仓库保管员查验食品原料,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分别在食品配送单上签名确认,学校根据配送单做好台账及公示工作。

(4)供货企业于每月月底开具正规发票交学校。

(5)学校每月初对上月采购食品原料资金进行稽核,按教育核算中心相关规定程序报账,并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2.具体要求。

(1)定点采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必须定点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学校不得在定点供货企业以外私自采购规定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否则将对采购人员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2)原料配送。供货企业在收到学校下达的采购申请后,应及时按采购申请单中的要求,积极组织货源,按要求于学校规定的配送日上午9点前将肉、鱼、蔬菜等不易保鲜的原料配送到校,确保当日学生餐按时加工供应。供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配送能力,配送食品的专用车辆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确保安全配送,学校不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

(3)及时做好食品价格公开工作。在学校食堂显眼位置设立公示栏,每日及时更新《送货单》等购货清单,向全校师生及家长、社会人士公示,及时听取反馈意见。学校应通过师生、家长监督等多渠道了解食品市场价。学校安排人员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市场价调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对报价异常的定点供应商提出警示。

(4)原料的接收查验。供货企业必须按照学校选定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供货方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学校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学校必须安排两个以上人员进行接收,要求做到“三看”,即一看食品原料质量合格证(检疫证)等相关资质;二看食品原料出厂时间和保质期等相关情况;三看原料的质量和数量是否与约定相符等。在查验时若发现食品原料有质量问题,学校应拒收,并及时上报市教育局。要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采购登记台帐,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若因接收人员失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5)食品储存。学校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储藏仓库。配备必要的食品原料储藏保鲜设施,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防霉变等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转;食品原料储藏应当分类、分架、离地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建立健全进出库管理制度,并有专人管理。

八、定点供应商考核和退出机制

1、学校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期限为1学年,实行配送月考核(百分制),学年度考核(百分制)为配送月考核累积平均值。考核的内容包含:食品质量、数量对应、食品卫生及检验保障、配送时效性、价格执行、应急处置情况、配送服务满意度。考核等级:优秀(85分以上)、合格(70-85分)、不合格(70分以下)。学年度考核得分85分以上的定点供货商可直接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85分的定点供应商,采购配送期间无因质量问题退货行为,可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取消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资格。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定点供应商资格:

(1)配送的食品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月考核连续两次评议结果低于70分的;

(3)学年度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

(4)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5)其他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形。




沂水县第四中学大宗食品采购询价制度

一、组织询价

1.询价小组

组长:李晓波

成员:谭立军 丁积强 刘守鹏 赵欣元 田宝富 刘桂玲

分工:李晓波负责调度询价工作

谭立军 赵欣元 田宝富负责米面油询价

丁积强 刘守鹏 刘桂玲负责青菜等食材的询价

2.多渠道询价。询价人员上到县域内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源头厂家等多个渠道进行询价。参与询价人员据实记录当天价格,签字备案。

3.询价时间。遵循食品价格波动规律,蔬菜类、水果类、热冷鲜肉实行一周一询价,确定固定询价日;冻品、米、面、油、蛋类、杂粮实行一月二次询价。根据学校反馈情况和市场价格波动实际,可及时调整或增加询价频次。

二、合理定价

综合食品品类、销售渠道、产地等情况进行分类询价、集中协商、按询价时段定价。

1.蔬菜类:。询价小组应到当地至少 2 处大型农贸市场及 2 处大型商超进行询价,取各类价格平均价作为询价结果。

2.肉类:①热鲜肉。以当地肉类加工企业销售价、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平均价为询价结果。②冷鲜肉。以当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价格的平均价为询价结果。对于“金锣肉”等市域、县域企业以出厂销售价作为询价结果。

3.冻品类:以当地 3 家及以上企业生产的冻品类出厂价(或一级代理商)平均价格为采购平台价格。对于平台中不涉及以上企业的冻品食材,以产品涉及企业一级代理商销售价作为询价结果。

4.面粉类:以当地 3 家及以上同等级面粉出厂价的平均价作为询价结果。对于非县域企业的同等级产品,参考以上价格。

5.大米、食用油、水果、杂粮、蛋类、调味类:以当地批发市场销售价格的平均价作为询价结果。

三、定期会商

学校询价小组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及时研究分析解决询价、定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完善相关措施,推动学校大宗食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平稳运行。












沂水县第四中学大宗食品采购验收制度

为确保大宗食品的质量,学校要求大宗食品由谭立军、李振东、孟凌云、阚士兴同志负责对食品的检查验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要坚决拒收,对供货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师生正常就餐的,将依据合同取消配送资格。

一、查验凭证材料

1.进货查验记录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还应记录送货车号、送货人员姓名)。

2.随货证明文件查验内容:留存盖章的供货者资质、合格证明。

3.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应留存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签字盖章的送货清单)

二、查验食品原料

1.食品原料验收方式。

(1)具有正常的感官性状,无腐败、变质、污染等现象;

(2)预包装食品应包装完整、清洁、无破损,内容物与产品标识应一致;标签标识完整、清晰,载明的事项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

(3)食品在保质期内(避免临期产品)。

2. 温度控制检查。对于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检查运输过程中的温度记录,确保食品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在适宜的温度范围内。现场测量食品的温度,确保到达时的温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冷藏食品表面温度与标签标识的温度要求不超过 3℃,冷冻食品表面温度不高于-9℃(温升不超过3℃)。

3. 数量和重量核对。对收到的食品数量是否与采购订单相符。对于按重量计量的食品,使用精确的称重设备进行复核。

4. 质量检验。根据食品类型,进行必要的质量检验。检查是否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确保食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5.部分常见食材具体验收标准如下:

大米。无掺杂、无沙石,碎米少,无黄粒米;大米包装袋上印有大米品名、等级、数量、出厂名、厂家地址及电话。

杂粮。所有预包装产品质量应符合行业国家标准、通用卫生标准,产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原料使用当季产优质杂粮;具有杂粮特有的香气和清香味,无其他异味;均匀颗粒和粉状、无结块;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面粉。色泽正常,干爽无异味;按进货量抽查 20%,数量按抽查验收实数为准;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 QS 标注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编号,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油类。花生油符合国家 GB/T1534-2017 花生油标准,大豆油符合国家 GB/T1535-2017 标准,非转基因产品;有合格检疫报告,外观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等无异常;定型包装。

肉类。

猪肉:鲜肉须保证供应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猪肉,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国家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去骨、无毛、按压无水迹。

牛肉: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凹陷部分会立刻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少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寄生虫,无注水;

羊肉:肉色为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而细腻,有弹性,外表微干,不粘手;肉皮为白至浅灰白色,无注水。

禽肉: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外形特征,大小符合要求。腹内无一切内脏,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色,肌肉切而发光;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淤血斑无或极少,无打水症状,无破皮,禽的翼部或禽关节,不能有骨折和因骨折破皮而使骨头外露。

蔬菜类。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 48 小时内采摘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

豆制品。豆腐、豆腐干、绿豆芽、黄豆芽、红豆等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调料。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现象。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通过“SC”食品生产许可安全认证,符合 GB/T20903-2007 调味品分类国家标准,且为全国或当地知名品牌;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招标人要求,大小包装规格齐全、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一半时间以内。

干货类。干货类产品通过“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招标人要求,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一半时间之内,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鸡蛋 。符合卫生部制定 GB2748《鲜蛋卫生标准》、农业部的 NY5039《无公害鸡蛋-鲜禽蛋》的卫生标准,出厂时间在 3 天内,蛋壳表面干净、完整、坚实,附有一层无光泽的胶质薄膜,手中振摇无声响。包装为定量包装,并有防碎垫板。鸡蛋中不得检出氯霉素、沙门氏菌等物质。其中无机砷、铅、汞等指标按照食品行业中的系列标准 GB/T5009。

三、其他检查与紧急情况处置

1.追溯信息验证。确认食品的批次号和生产日期等信息,以便于追溯食品来源和生产过程。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追溯记录,确保食品供应链的可追溯性。

2.卫生和清洁检查。检查配送人员的个人卫生和着装是否符合要求。确认配送车辆和容器的清洁状况,防止污染食品。

3.异常处理。对于发现的问题食品,应立即隔离并通知供应商。根据学校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问题食品,防止进入食堂。

4.反馈和沟通。向供应商反馈验收结果,对于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要求退换。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供应商能够及时了解学校的验收标准和要求。

沂水县第四中学大宗食品采购出入库制度

一、入库标准

1.资质审核。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质量检验。对进货的食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包括检查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完整性、感官指标(如颜色、气味、质地)等。

3.索证索票。要求供应商提供完整的食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发票等相关票据,以便追溯和核实。

4.温度控制。对于需要冷链运输的食品,如肉类、乳制品等,要检查其运输和存储温度是否符合要求。

5.分类存放。按照食品类别和特性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同时确保易腐食品和非易腐食品分开存放。

6.登记信息。详细记录每批次的入库食品信息,包括供应商、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并及时更新库存管理系统。

7.先进先出。确保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存储和使用,避免食品过期。

8.入库登记。验收合格的食品,开具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三联即。第一联为存根联(库房留存),第二联为记账联(会计记账凭证附件),第三联为入库联(库房管理员入库凭证),“入库单”填写完后,由采购人员、验收人员、库房管理员签字生效。

二、出库标准

1.需求计划。根据食堂的实际需求制定出库计划,确保食品的及时供应和合理消耗。

2.质量复检。在出库前对食品进行再次检查,确认食品的质量和保质期符合要求。

3.准确计量。按照出库单上的数量进行准确计量,避免误差。

4.记录更新。出库后及时更新库存记录,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5.温度监控。对于需要冷链管理的食品,在出库过程中也要保持适宜的温度,确保食品品质。

6.卫生清洁。出库操作前后要保持工作区域的清洁卫生,防止污染。

7.应急准备。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出库流程,如食品召回、自然灾害等,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8.出库登记。发放物资时库房管理员要根据厨房大厨填写的提料单填写出库单,出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库房留存),第二联为记账联(会计记账凭证附件),第三联为出库联(库房管理员出库凭证),出库单由经办人和库房管理员签字生效。






沂水县第四中学大宗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1.供应商资质证明。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其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2.食品安全证明。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如 HACCP、ISO 22000 等),以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食品安全检测报告。

3.产品合格证明。每批次食品都应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如出厂检验报告、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

4.产地证明。对于特定类别的食品(如农产品、水产品等),需要提供产地证明,确保食品来源清晰。

5.检疫证明。进口食品或特定类别的国内食品(如肉类、乳制品等)需提供检疫合格证明。

6.发票和销售凭证。要求供应商提供正规的发票和销售凭证,以便进行财务结算和审计。

7.运输和储存条件证明。对于需要特殊运输和储存条件的食品(如冷冻、冷藏食品),需提供相应的运输记录和储存条件证明。

8.追溯信息。建立食品追溯体系,要求供应商提供食品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原料来源等关键信息,以便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进行追溯。

9.合同和订单。与供应商签订明确的采购合同和订单,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交货时间、数量、质量等具体要求。

10.记录和存档。学校建立完善的记录和存档制度,对所有索取的证件和票据进行妥善保管,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索证索票要求明细种类

米面类 :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米面年检报告,同批次的厂检报告。

食用油: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第三方检测年检报告,同批次的厂检报告。

杂粮: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第三方检测年检报告,同批次的厂检报告。

肉类: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猪瘟检疫报告、第三方检测年检报告,瘦肉精检测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当批次检测报告。

蔬菜类: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第三方检测年检,当天农残检测报告。

干货: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第三方检测年检报告,以及厂检同批次的。

调料: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第三方检测年检报告,同批次的产品的厂检报告。

蛋类: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第三方检测年检报告,禽类检测。

牛奶: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第三方检测年检报告,同批次的检查报告。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