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rmyy/2023-000000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人民医院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2-12 | 发布日期: | 2026-04-18 |
| 标 题: | 沂水县人民医院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 ||
沂水县人民医院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50号)、《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 号)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制定了《沂水县人民医院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50号)
4.《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 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37号)
5.《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
6.《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国卫办政务发〔2022〕1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公开主体】沂水县人民医院各相关科室
【公开时限】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渠道】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及线下公开栏等
【监督渠道】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互动栏目、电话监督、县政府门户网站互动
联系地址:沂水县正阳路2号
联系电话:0539-2251725
邮政编码:276400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信息类别 | 信息名称 | 基本内容 |
| 基础信息 | 基本概况 | 是否公开本院简介信息,包括医院名称、医院等级、公共服务职能、历史沿革、诊疗科目、科室(部门)概况、设备人员概况等 |
| 领导信息 | 是否公开本院所有院级领导姓名、职务等信息 | |
| 公开目录 | 是否制定和发布本院信息公开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 | |
| 资质标识 | 机构标识 | 是否在医院的明显位置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 是否在医院的明显位置标识等级评审、医保定点等名称 | ||
| 承担各院校医学生(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临床见习、临床实习、毕业实习任务的医院是否在现场明显位置标识“教学医院” | ||
| 是否公开本院承担各院校医学生(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见习和实习任务的基本情况,包括学生数量和教学时间 | ||
| 人员标识 | 医护、行政及后勤等人员上岗是否佩戴标有姓名、科室(部门)、职务(职称)等的标牌 | |
| 是否公开出诊专家姓名、职称、专长及出诊时间 | ||
| 设备准入 | 是否定期公开本院床位、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情况 | |
| 是否在大型医用设备使用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正本 | ||
| 技术备案 | 是否公开本机构依法开展的特殊临床技术、限制性医疗技术、检验项目目录,包括名称及有效期,如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特殊实验室检查等 | |
| 是否及时公开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情况,包括限制类医疗技术名称、完成备案时间、已经开展的病例数、质量安全情况等 | ||
| 重点研究平台 | 是否公开国家级、省级、市级临床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究平台相关简介信息 | |
| 是否在现场准确标识国家级、省级、市级临床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究平台名称 | ||
| 价格 | 是否明确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标准 | |
| 是否明确公示药品、医用耗材品规及价格 | ||
| 环境引导 | 交通导引 | 是否公开周边的公共交通线路、停靠站名以及周边停车场位置信息 |
| 是否在现场明确周边的公共交通线路及停靠站名,车辆入口与出口指示、院内和周边停车场位置、院内行车指引、停车收费标识 | ||
| 内部导引 | 是否在明显位置设置各科室 (部门)的名称、位置及指引标识 | |
| 是否在明显位置设置急诊“绿色通道”指引标识 | ||
| 公卫措施 | 是否公开本院公共卫生预防控制相关信息,落实政府应急处置措施的相关信息 | |
| 是否明显标识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并在显著位置设置引导标识,指引发热、腹泻等患者到感染性疾病科就诊 | ||
| 安全警示 | 是否在现场服务场所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如防火提示或消防安全标志、防盗提示警示、监控范围提醒、安检提示标识等 | |
| 是否在现场服务场所设立危险提示标志,如电离辐射警示、有电危险或高压警示标识、生物安全标志等 | ||
| 应急指引 | 是否在明显位置标识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和安全通道路线、指引标牌、路线 | |
| 诊疗服务 | 服务时间 | 是否公开门诊、急诊服务时间 (含节假日),病房探视时间及检查检验、门/急诊药房、病历复印等各项服务的办理时间 |
| 专业介绍 | 是否公开专业方向,临床、检验、检查等专业服务项目名称及特色服务的相关内容 | |
| 就诊须知 | 是否公开门诊、急诊就诊流程 | |
| 是否公开就诊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 ||
| 住院须知 | 是否公开办理住院的手续及流程 | |
| 是否公开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 ||
| 预约诊疗 | 是否公开需要或可以预约的挂号、诊疗、临床检验、检查等的预约途径、流程、方法及注意事项 | |
| 检查检验 | 是否公开进行临床检验、超声、影像学等辅助检查的流程、须知、注意事项 | |
| 是否公开进行临床检验、超声、影像学等辅助检查报告获取时间及方式 | ||
| 分级诊疗 | 是否公开分级诊疗的双向转诊服务内容、机构、流程、联系方式 | |
| 是否公开医联体业务合作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专家介绍、服务内容、流程、联系方式 | ||
| 远程医疗 | 是否公开远程医疗、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流程、收费 | |
| 社区服务 | 是否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门服务项目等服务流程、内容、联系方式 | |
| 特需诊疗 | 是否公开特需诊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服务标准等相关信息和导引 | |
| 行风与投诉 | 招标采购 | 是否公开执行政府采购依法应当公开的相关信息 |
| 行风建设 | 是否公开行风建设及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相关规定 | |
| 是否在明显位置公示对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监督举报方式 | ||
| 依法执业自查 | 是否在院内明显位置长期公示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 | |
| 医疗秩序 | 是否公开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患者应当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注意事项 | |
| 投诉途径 | 是否公开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 | |
| 纠纷处理 | 是否公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以及相关部门(如医调委)地点、联系方式 | |
| 科普健教 | 健康科普 | 是否依托各类媒体平台,主动宣传健康保健及疾病防治、康复等方面的科普知识 |
| 是否在公共场地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主动宣传健康知识、提供健康指导 | ||
| 健康教育 | 是否公开开展健康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的时间、内容、地点 | |
| 是否公开患者健康教育制度及流程等 | ||
| 是否公开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 ||
| 是否在院内明显位置广泛张贴或摆放禁烟标识(无烟医院提示、禁止吸烟提示、吸烟区引导标示等) | ||
| 便民服务 | 咨询服务 | 是否明确咨询服务设置情况,包括咨询台(窗口)标识、路线 |
| 是否提供在线咨询服务,如热线电话、网站交流平台、移动客户端等 | ||
| 特殊人群 | 是否明确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优先服务窗口标识 | |
| 收费查询 | 是否明确查询的方法、流程、地点和导引路线 | |
| 医保服务 | 是否明确医保支付、报销流程、地点和导引 | |
| 复印病历 | 是否明确病历复印的流程、地点、导引路线和收费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