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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ydtzzxxx/2026-00034 主题分类: 教育 其他
发文机关: 院东头镇中心小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3-10 发布日期: 2026-03-11
标       题: 沂水县院东头镇中心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全体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根本。应以“预防为主、全程管控、责任到人”为原则,构建覆盖食品从采购到餐桌的全流程安全管理体系。

一、 明确责任体系

建立清晰的责任链条是食品安全管理的基础。

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校园食品安全负总责。

管理机构:应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形成“校长-总监-安全员”的三级管理组织体系,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膳食委员会:成立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参与食堂的日常监督、质量评价和安全管理。

二、 严控食品采购与储存

把好源头关,确保食材来源可靠、储存安全。

供应商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选择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大宗食材(如米、面、油、肉、蛋、奶)必须通过公开招标、集中定点等方式采购。

进货查验: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采购时必须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实行“双人或多人联检”,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严禁采购“三无”产品、过期、腐败变质及来源不明的食材。

规范储存:食材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通风,具备防鼠、防蝇、防潮等设施。食材需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遵循“先进先出”原则。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储存,避免交叉污染。

三、 规范食品加工与制作

加工制作环节是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关键。

人员卫生: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加工食品前严格洗手消毒。

生熟分开:用于加工生、熟食品的刀具、砧板、容器等工具必须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烧熟煮透:烹饪食品时必须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

严禁高风险食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冷加工糕点,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同时,应严格控制高盐、高油、高糖食品,严禁“预制菜”、临期食品进校园。

食品留样:每餐次的每样食品都必须进行留样。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密封后存放在专用冷藏设备中,保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

四、 加强人员健康与环境卫生

确保人员健康和环境整洁是食品安全的基本保障。

健康管理: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如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应立即离岗。

餐具消毒:餐具使用后必须及时清洗、消毒(采用热力或符合规定的化学消毒方式),并存放在专用的保洁柜中,防止再次污染。

环境清洁:食堂内外环境应每日清扫,保持整洁,无油污、无积水。定期进行除虫、灭鼠工作,防止病媒生物滋生。

五、 落实监督与应急机制

通过监督和应急准备,形成管理闭环。

陪餐制度:严格执行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监督检查:建立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由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膳食委员会等定期对食堂进行全面检查。

应急处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现场处置、医疗救援等流程。一旦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停止供餐,封存可疑食品,及时上报并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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