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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ydtzzxxx/2023-0000046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机关: 院东头镇中心小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4-05-24 发布日期: 2025-05-26
标       题: 沂水县院东头镇中心小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学校颁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二、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初次上岗操作的教师、学生及其他人员,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有关的安全规程,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

三、凡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等均属危险物品,严格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限制危险物品的存放量,并设专柜分类存放。

四、危险品应合理放置,以防分解、变质、自燃、自爆。存放危险品的地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程。

五、实验课前、指导教师必须了解和熟悉有关危险物品的使用方法,应要求学生遵守操作规程

六、物品贮藏室与实验室要分开。在实验台范围内,不得放置任何实验无关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药品。化学药品容器应贴上标签。

七、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加热、烘干、蒸馏所用仪器设备的电源、导线要经常检查,加热加压过程需专人看管,以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八、实验室内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应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使用易燃、易燥物品如氢气、氧气等的实验室严禁烟火,不准在实验室内吸烟或动用明火。严禁对易燃、易挥发性有机试剂直接加热

九、实验室内不准私拉电线,要经常检查开关、插座、保险等电气设施,不得任意加大保险,不得超负荷用电,要按有关安全规程操作。实验室禁止使用没有绝缘底坐的用电仪器设备,使用电炉要确定固定位置。

十、实验室的电源、火源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实验室应有完善的消防措施,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的便于使用的位置。

十一、实验室水电设施要安全、完好,室内要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实验室门禁止堆物封闭,以保证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

十二、危险物品的衍生物及废料要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弃,污染环境。对造成严重后果者要追究责任。

十三、实验室实行安全值班制度,要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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