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ydtzzxxx/2026-00015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文机关: | 院东头镇中心小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3-05 | 发布日期: | 2026-03-06 |
| 标 题: | 沂水县院东头镇中心小学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资助政策明白纸 | ||
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低保户)、孤儿和残疾儿童享受。资助标准为每学期补助按700元、600元、500元三个档次补助(特殊贫困生享受700元最高档)。
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免学费、免教材课本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每生每学期补助625元,小学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每生每学期补助312.5元;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每生每学期补助750元,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每生每学期补助375元。
本材料用于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本材料内容若与相关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相关规定为准。
沂水县院东头镇中心小学
2026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