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zgzdecjzx/2022-0000037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文机关: | 诸葛镇第二初级中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3-18 | 发布日期: | 2026-03-19 |
| 标 题: | 沂水县诸葛镇第二初级中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 ||
沂水县诸葛镇第二初级中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车的管理,建立专项档案,掌握准确详实的资料。
二、定期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报废等黑车,确保乘车安全,对学生及家长履行告知义务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督促、告知接送学生的车辆(校车)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及时检测,并定期维护。
四、及时监控和向执法部门举报一切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五、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六、协助配合公安、交管等职能部门对黑车、拼装车、报废车的联合治理打击,禁止未经过批准的接送学生车辆进校园。
七、校园内的一切车辆摆放整齐,不允许乱停乱放,校园内车辆严禁超速行驶。
八、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根据《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的规定,协调交管部门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交通警示标志、斑马线等,上下学时学校要责成专人疏导交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