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zgzdecjzx/2022-0000081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文机关: | 诸葛镇第二初级中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3-10 | 发布日期: | 2026-03-12 |
| 标 题: | 沂水县诸葛镇第二初级中学午休管理规定 | ||
沂水县诸葛镇第二初级中学午休管理规定
为营造安静舒心的午休环境,保证全体师生睡眠质量,能够让广大师生以精神饱满的状态投入到工作和学习中,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具体规定如下: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到自己床位作息,不提前或迟到。
2.进入宿舍后及时做好就寝准备工作,不能超时洗刷或如厕以及从事其他与作息无关的事情。
3.严禁学生在宿舍从事吃东西,喝饮料等影响睡眠的行为。
4.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从事高声喧哗、追逐打闹、串宿舍闲谈等影响学生午休的行为。
5.宿舍长负责本舍成员的清查和汇报工作,人数异常时要及时调查原因并及时告诉值班教师,同时要负责好本舍纪律。
6.学生就寝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舍长要汇报老师,不能拖延。
7.学生就寝后不能说话、听录音机、玩手机、玩玩具等。
8.不能串铺、合铺就寝,不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举动。
9.就寝期间,学生出现生病等身体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舍长和值班老师,灵活处置。
10.严禁学生在宿舍从事违背学校管理规定的活动。
11.就寝结束后,学生立即起床,整理内务,完毕后教室上课,严禁逗留宿舍。
12.针对学生违纪行为,值班教师酌情扣分,并对学生灵活处置。(扣分范围2——10分)
13.未尽事宜,值班教师酌情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