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zgzdecjzx/2022-0000080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文机关: | 诸葛镇第二初级中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3-09 | 发布日期: | 2026-03-11 |
| 标 题: | 沂水县诸葛镇第二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 ||
沂水县诸葛镇第二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宿舍管理对稳定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财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我校学生住校的实际情况,确定宿舍卫生和纪律管理条例(其中纪律每人基础分100分,按扣分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宿舍卫生检查标准
1、地面:(包括阳台)清洁,无痰迹、积水、污迹、果壳、废物等,用拖把拖干净,禁止水冲。
2、门窗、墙壁:室内墙壁、天花板、灯管无灰尘、蜘蛛网、污损,墙壁整洁无涂画;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贴物,墙壁无污迹。
3、洗漱用品等公共用品:牙缸摆放要整齐有序;牙刷摆放方向一致;毛巾叠放一致;其他私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床上用品:被子要叠放整齐(统一为方块型)统一放在一头;枕头下面不要放杂物,放在床头,方向一致;床单干净、平整;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晒,保持干净,健康。床上无杂物。
5、床下鞋子:摆放整齐,鞋跟向外(两人最多只能摆放6双)成一线,床下无杂物乱放。
6、阳台衣物:室内不要挂衣物(若遇雨、雪等特殊天气,衣服要整齐悬挂),窗帘整齐。
7、纸篓和卫生工具: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内,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定期清洗。
8、卫生间、公共卫生:地面干净整洁,盥洗盆要时刻保持清洁,室内空气清新;门外不能堆放垃圾,不能摆放鞋子,自觉遵守公共卫生间的卫生要求。
9、宿舍文化和整体效果:高雅、整洁,能展示和谐的集体氛围和高雅的审美情趣,整体效果空间整体效果好,室内空气清新。
二、宿舍纪律检查标准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晨起必须离寝,有赖床不起或宿舍逗留者,违者每人给予扣3分的处罚。
2、不准擅自回寝,中午不准回寝,有事者须持班主任假条方可回寝违者每人次给予扣3分的处罚。
3、住宿生按时返校,夜不归寝者每人次给予扣40分的处罚。
4、严禁私自留他人住宿,违者每人次给予扣20分的处罚。
5、上课、晚修时间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在宿舍区逗留,违者每人次给予扣5分的处罚。
6、走读生或已退宿的学生不准进入宿舍,不准异性学生进入寝室,违者每人次给予扣20分的处罚。
7、要保持宿舍区内外的清洁卫生。不得带饭、菜、汤等食品回宿舍吃,不得乱扔果皮、纸屑或杂物等,违者每人次给予扣5分的处罚。
8、就寝后60分钟内不准上厕所、洗漱,不准在走廊、厕所内走动、看书,违者每人次给予扣3分的处罚。
9、就寝后不准讲话、听收录机、玩手机,违者给予扣5—20分的处罚。
10、在宿舍内严禁喧哗、打闹,严禁在寝室内玩扑克、象棋、围棋等,不准将玩具等带入宿舍,如有违者没收玩具用品,并给予扣5—10分的处罚。
11、严禁互相窜寝,擅自调换床位,或二人同一床位就寝(违者给予扣5—10分的处罚)。
12、在宿舍内严禁聚餐,饮酒、吃瓜籽,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铺电褥子或焚烧纸张,违者每人次给予扣5—20分的处罚。
13、严禁砸门撬锁,跳窗户,严禁吸烟、打架,严禁敲墙、跺脚等破坏公共秩序现象发生,违者给予扣10—60分的处罚,严重者走读并给予纪律处分。
14、严禁从窗口扔东西、倒水;楼梯走廊不准扔杂物,各寝室门口不准堆放垃圾。人离寝室关窗、关灯、锁门,违者每人给予扣5分的处罚。
15、要爱护宿舍区的设施。不得破坏门、窗、楼梯间的电灯开关。不得玩弄或破坏消防设施等,如损坏按价赔偿,违者给予扣5分的处罚。
16、禁止携带水果刀等危险物品和凶器(如钢管、刀具等)带进宿舍区,严禁学生敲诈勒索,违者给予扣10—20分的处罚。
17、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自装电器煮东西,不得在宿舍充电。(违者给予扣5—10分的处罚)。
18、尊重舍务管理人员,查寝时如实报告人数,经查说谎者给予扣5分的处罚。
19、偷盗别人东西、财物。每人次扣30分
20、尊重老师,服从管理,对于顶撞老师,不服从管理者,报政教处,给予扣20—50分的处罚,严重者直接取消住宿资格。
21、除因严重违纪被学校强制走读的以外,学期内个人违纪扣分累计超过40分的(含40分),需离寝走读,走读期间需由家长负责接送上下学。
三、奖励办法规定
22、主动承担宿舍公共区域卫生清扫,且干净整洁的奖励3—5分。
23、勇于举报学生宿舍不良行为、制止宿舍违纪行为的每人次奖励3—10分。
24、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宿舍,宿舍长加10分,成员加5分。
25、本管理条例自学期开学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