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wzdycjzx/2023-000002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夏蔚镇第一初级中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1-07 | |
| 标 题: | 沂水县夏蔚镇初级中学防欺凌应急预案 | ||
为建立校园预防欺凌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患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最大限度地降低校园欺凌发生的几率以及造成的伤害,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我县实际出发,特制定我校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为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应急处置目的
通过制定预案和落实预案,能够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规范工作流程,严肃校规校纪,杜绝校园欺凌现象,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
三、组织领导
根据省、市教育局要求,相应成立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我县重大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时向公安部门及时汇报,提升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水平。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和处室、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校园欺凌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决定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决策和措施,确保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高效。
校园欺凌举报电话:15265996269
四、处置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和谐校园的创建。
2.防止矛盾激化原则。对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学生,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以教育疏导为主,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稳定的言论、动态或事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特别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一是问题发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3.分级负责处置的原则。教体局局长对全县学校整体安全负责,教体局各处室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分工对各学校进行负责。欺凌事件一旦发生,必须第一时间逐渐上报。对已经发生的欺凌事件,严格要求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追究责任、消除影响,从而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并对学生、家长和社会负责。
五、欺凌事件的处置流程
1、一般欺凌,未造成显著伤害的事件,由年级主任负责调查处理,班主任进行协助,主要对受害人进行宽慰,疏导,告知家长等;对实施欺凌行为人进行排查,教育,告知家长,报学校进行纪律处分;结合其他欺凌事件,对学生进行主题教育,预防再次发生。
2、校外欺凌及校内严重欺凌,造成伤害的事件,由学校负责调查处置,年级处进行协助,首要是对受伤人进行医治,告知受伤人的家长,由心理老师进行专门和专业的心理疏导;对实施欺凌行为人,告知其家长,做好沟通,对实施者进行严厉处分,直至开除学籍,涉及违法的事件要报公安机关由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校园欺凌事件处置的后续事宜
(一)事件发生后,面对管辖范围内的学生和其他人员,学校要进行总结反思,汲取教训,不断的加强对所有学生的教育直至消除欺凌隐患。
(二)事件发生后,要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被欺凌人实施跟踪关注,防止其心理扭曲、自我放弃等行为的发生。
(三)事件发生后,要在适当的范围内传达,举一反三,认真汲取教训,更加认真的排查各类隐患,进一步加强预防措施,严防再次发生类似的事件。
沂水县夏蔚镇初级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