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wzdycjzx/2025-0000002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文机关: | 夏蔚镇第一初级中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5-09 | 发布日期: | 2025-05-09 |
| 标 题: | 沂水县夏蔚镇初级中学2025年春季农村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 | ||
为认真落实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农村贫困家庭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体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和发放细则。
一、使用原则
对农村寄宿贫困生进行资助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要严格标准,坚持“扶持贫困、公正客观、保证效益”的原则,把扶持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使用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在本校就读的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承担生活基本费用的住校学生。其优先照顾六类学生:
1、享受农村低保的家庭子女。
2、孤儿或单亲单亲家庭学生。
3、父母或本人残疾的学生。
4、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5、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6、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期补助750元(如上级补助标准提高,学校将及时执行新标准)。
四、健全机制
学校成立由校长胡乃泉为组长的贫困寄宿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审核和监督工作。同时,学校还成立了评审小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寄宿生的评审认定工作。
五、评审程序
1、确定补助学生数。
2、公开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信息。学校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
3、申请。首先先让困难学生自己写出书面申请,班主任认真审核,认真摸排,确定对象,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初步拟定各班补助名额和对象。
4、评审。学校评审小组在收到班级提交的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组织填写资助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的开卡证明材料。
5、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进行公示五天,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姓名、补助金额、家长姓名、家庭困难情况、举报投诉电话等。公示内容要书面存档。
6、申诉。在公示期间内,教师或学生家长(监护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提请复议,学校领导小组在接到提请复议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7、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申请表》和《汇总表》上报中心校,再由中心校上报县教体局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汇总。
8、档案管理。学校要将相关文件、资助领导小组、学校资助实施方案、学生申请报告、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批表、《汇总表》等资料集中整理归档,专人管理。
六、监督检查
1、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事关落实党和国家扶贫助学政策,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学校要成立评审组织并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资助工作公正及时,落到实处。学校各级领导和各位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将补助资金真正用到最需要补助的贫困寄宿生身上。
2、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必须坚决落实,学校和任何教职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截留、挤占、挪用。学校也不得任何理由虚假冒领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
3、加大宣传力度,让有关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党和政府对贫困生的关心送到千家万户。
4、农村寄宿制贫困生每学期评定一次,期间学校可根据学生家庭脱贫、返贫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以保证贫困家庭学生享受资助。
5、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挪用资金和拒不落实寄宿生补助费的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沂水县夏蔚镇初级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