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sgzzxxx/2022-00000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沙沟镇中心小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9-08 | |
| 标 题: | 沂水县沙沟镇中心小学门卫安全制度 | ||
为贯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预防和减少校园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学校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度责任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时间内,应当关闭校门,除校车外,其他车辆不得随意进入校区,对有工作关系的车辆确需进入校区的,需在上课时间,由门卫人员引导,并停放到指定的地点,校区内禁止鸣笛,应减速慢驶。(上级来参观、学习和检查的车辆除外)
2、在校期间,门卫人员要对外出的学生认真查问、登记,没有班主任的电话通知和书面放行通知,任何学生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家长来接的除外)
3、门卫人员中午用餐时须锁上大门,用餐后须在岗,防止在校用餐的学生外出。
4、节假日期间,学生和家长需出示校讯卡方可进校,其他闲杂人员不经同意一律不得入校。
5、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实行电话预约制度,门卫人员先用电话通知被访者,经被访者同意,方可让其进来;如果被访者不在办公室或不同意接访,门卫人员不得让其进来。
6、学生家长到校给学生送学习用品等,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家长接待室等候,门卫人员要做好登记。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区;严禁将各种宠物带入校区;对带出的可疑或大宗物品,须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后放行。
8、做好安全检查防范工作,门卫人员应协助学校整治校园周边环境,要加强夜间、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值班巡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主动地处理突发事件。
9、做好学校报刊杂志的签收工作,文件、信件、报刊、杂志要及时分发,做到不积压。节假日要把信件送到教导处,由值班教师电话通知收信的教师。
10、门卫人员应按照作息时间的要求,及时地做好移动式红绿灯的收放工作,做好监控和资料的保存工作。
11、遵守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二、目标责任
1、学校门卫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2、学校师生责任事故伤亡率为零。
三、奖励与处罚
对门卫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凡发生卫门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
1、通报批评。
2、撤消负责人职位,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3、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二年内不得参加晋升。
4、调离本工作单位。
5、追究安全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沙沟镇中心小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