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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qlxzxxx/2026-0002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圈里乡中心小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4-23 发布日期: 2026-04-29
标       题: 圈里乡中心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圈里乡中心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省、市、县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乡村小学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在职教师、代课教师、实习教师及后勤教辅人员,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自觉执行。

第三条 学校教师管理坚持师德为先、育人为本、规范管理、奖惩分明、全面发展的原则,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扎根乡村、关爱学生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第二章 师德师风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全体教师必须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做到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维护教师良好形象。

第五条 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讽刺、挖苦、歧视学困生,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2.从事有偿补课、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文具用品;

3.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购物卡及其他土特产,接受家长宴请;

4.工作时间饮酒、酒后进课堂,在校园内吸烟,传播不良思想和言论;

5.无故旷工、旷课、擅自脱岗,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6.造谣传谣、搬弄是非,影响学校团结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六条 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的首要依据,师德不合格者取消当年一切评优资格。

第七条 学校每月开展一次师德学习活动,每学期开展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家长评议教师活动,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全程记录教师师德表现。

第三章 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第一节 备课管理

第八条 教师必须坚持超周备课,提前一周完成完整教案,严禁无教案上课、照搬旧教案、网上复制教案不结合学情修改。

第九条 教案需规范包含教学目标、重难点、教学准备、教学过程、作业设计、板书设计、教学反思七大要素,贴合乡村学生认知特点,注重教学实用性;班主任需同步备好班会课、安全教育课教案。

第十条 学校教务处每月定期检查教案,采取抽查与普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结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不合格者限期整改。

第二节 课堂教学管理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擅自离开课堂;上课前提前到班,维持课堂秩序,做好教学准备。

第十二条 课堂教学全程使用普通话,衣着得体,举止文明,不坐着上课(特殊情况除外),不将手机带入课堂,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第十三条 关注全体学生,注重课堂互动,优化教学方法,落实“双减”要求,打造高效课堂,重视学生习惯养成和安全教育,严禁课堂上放任学生不管。

第十四条 教师不得随意调课、停课、缺课,确需调课需提前向教务处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私自调课按旷课处理。

第三节 作业与辅导管理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作业管理规定,严控作业总量和时长,作业设计做到分层、精准、适量,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第十六条 作业批改必须及时、认真、规范,做到全批全改、有错必纠、有改必评,标注批改日期,鼓励使用激励性评语;学困生作业坚持面批面改,做好辅导记录。

第十七条 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和个性化辅导,利用课余时间主动关爱学困生、留守儿童,耐心答疑解惑,助力学生全面进步,禁止占用学生课间、午休时间集体上课。

第四节 教研与听评课管理

第十八条 积极参加学校、教研组组织的集体备课、教研活动、公开课、专题培训等,不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认真做好教研记录。

第十九条 严格落实听评课要求:任课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学校教干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听课需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课后积极参与评课交流。

第二十条 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课题研究、教学论文撰写、教学技能竞赛,不断提升专业教学能力,教研成果纳入绩效考核加分项。

第四章 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坐班制,全体教职工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上下班,上午7:40前签到、下午放学签退,值日教师提前20分钟到岗。

第二十二条 工作时间需坚守岗位,在办公室备课、批改作业、开展教研,不随意串岗、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外出办事、离校需向学校领导报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二十三条 教师请假需严格履行书面审批手续,填写《圈里乡中心小学教师请假申请表》,具体审批权限:

1.病假1-3天:持医院诊断证明,报教务处审批;

2.病假3天以上、事假1-3天:报校长审批;

3.事假超过3天:提交学校班子会研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4.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假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凭相关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十四条 请假结束后需及时到教务处销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请假逾期不归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将扣除相应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按上级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考勤情况由教务处专人负责记录,每月公示,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班主任与班级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班主任全面负责班级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抓好班级班风学风建设、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安全教育、日常行为规范养成。

第二十七条 按时召开班会、晨会,做好班级日志、学生成长档案、家访记录、安全台账等资料填写,定期开展家访、线上家校沟通,密切家校联系。

第二十八条 加强班级卫生、纪律、两操、课间秩序管理,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及时处理班级突发事件,上报学生违纪、安全问题;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各项活动。

第二十九条 班主任津贴、绩效考核与班级管理成效直接挂钩,学校每学期评选优秀班主任,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一节 考核办法

第三十条 学校对教师实行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双考核机制,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师风、考勤纪律、教学常规、教学成绩、教研成果、班级管理、家校工作七大方面,采取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教师自评+同事互评+学校考评+家长评议相结合的方式。

第三十一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绩效分配、岗位聘用的核心依据。

第二节 奖励制度

第三十二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给予通报表彰、绩效加分、物质奖励,并优先推荐上级评优:

1.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获得家长、学生一致好评;

2.教学成绩优异,教学质量检测位居学校前列;

3.教研论文、课题、教学竞赛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

4.班级管理规范,获评优秀班集体,班主任工作成效显著;

5.扎根乡村教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表现突出;

6.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工作,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第三节 惩处制度

第三十三条 教师违反本制度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轻度违规:约谈提醒、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扣除部分绩效工资;

2.中度违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职称晋升资格,绩效考核定为不合格;

3.严重违规:违反师德师风、造成不良影响的,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七章 教师专业发展制度

第三十四条 学校重视教师专业成长,保障教师继续教育权利,组织教师参加国培、省培、县培、校本培训,每学期继续教育学时不低于规定标准。

第三十五条 鼓励教师自主学习、提升学历、钻研教学业务,搭建青年教师成长平台,开展师徒结对、教学帮扶活动,助力乡村教师专业化发展。

第三十六条 支持教师外出学习交流,外出培训教师需按时返校、做好学习汇报,分享学习成果,带动全校教师共同进步。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圈里乡中心小学教务处、政教处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有相关教师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根据学校发展及上级政策要求,可适时修订,修订后重新发布执行。

圈里乡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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