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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qlxzxxx/2026-00002 主题分类: 教育 其他
发文机关: 圈里乡中心小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4-19 发布日期: 2026-04-22
标       题: 圈里乡中心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圈里乡中心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班级管理工作,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强化班主任及包班教师的班级管理职责,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整体水平,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班级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结合学校教职工量化考核相关要求,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考核结果纳入班级年度量化总成绩,同时体测成绩直接与班主任、包班教师个人量化考核挂钩。

一、考核对象

全校各教学班,考核责任主体为各班班主任及包班教师。

二、检查与考核项目

1. 环境卫生(含教室卫生、卫生区卫生)

2. 大课间管理(含周一升旗仪式、考勤、班级纪律)

3. 放学路队检查

4.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纪律

5. 政教处交办工作及文件材料收交

6. 安全管理

7. 体质健康测试

三、环境卫生检查标准

(一)检查时段

1. 晨间检查:每日7:50前各班完成全面清扫,政教处安排专人定点检查并记录;

2. 午间检查:每日中午饭后班主任安排值日生完成教室、卫生区清洁,学校卫生监督员12:00准时集中检查并打分;

3. 随机抽查:课间、课后及放学时段,政教处不定时对各班卫生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即时记录并扣分。

(二)评比细则(每发现一处不到位扣1分,本项扣分不设单次上限,学期末累计扣分)

1. 室内、卫生区地面清洁干燥,无垃圾、无积水、无杂物、无卫生死角,课桌下、墙角、门后等隐蔽位置需清理到位;

2. 室内灯管、风扇、电教设备(投影仪、黑板、一体机等)表面洁净无积尘,墙围无污渍、无乱涂乱画,公物无损坏、无挪用,卫生工具、课桌椅、图书、水杯等器物摆放整齐有序;

3. 门窗玻璃明亮洁净、无污渍、无张贴物,门框、窗台、走廊瓷砖无积尘、无杂物,窗户开关规范,窗帘悬挂整齐;

4. 花坛、花园责任区内无杂草、无杂物、无枯枝落叶,花草无随意攀折,花盆摆放整齐。

四、放学路队检查

(一)路队基本要求

1. 各班放学后须在教学楼前指定区域有序站队,禁止在教室内、走廊逗留,站队时间不超过放学铃声后5分钟;

2. 学生路队按出校门行走方向分队,以班为单位整队行进,各班之间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混队、插队;

3. 队伍集合做到快、静、齐,无拖延、喧闹、推搡现象,学生双手自然摆放,队伍横竖成线;

4. 行进过程中保持安静,队伍整齐,严禁喧哗、打闹、追逐、推搡,不得边走边吃零食;

5. 学生出校门后立即回家,不得在校门口、公路旁、商铺周边逗留、玩耍、聚集;

6. 路队行进及停留期间,严禁随地乱扔垃圾、杂物,不得随地吐痰;

7. 班主任及护送老师全程带队,班主任走在队伍前方,护送老师殿后,确保学生路队安全。

(二)评定扣分标准

1. 放学铃声后5分钟内未完成站队,集合队伍动作迟缓、拖延的,扣1分/次;

2. 路队中出现打闹、喧哗、大声交谈、追逐跑跳、边走边吃零食等行为的,扣1分/次,涉及多人次的累计扣分;

3. 行进过程中路队散乱、行列不整、学生间距过大的,每班扣1分/次;

4. 学生未到指定地点(校门口指定解散点)随意离队、掉队的,扣1分/人次,私自离队的加倍扣分;

5. 学生出校门后在校门口、公路旁、商铺周边逗留、玩耍、聚集的,一经发现扣2分/次,涉及班级的直接扣班级量化分;

6. 无班主任或护送老师带队的,扣2分/次;带队教师中途离岗、未全程护送的,扣1分/次;

7. 路队中出现乱扔垃圾、杂物、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的,扣1分/人次;

8. 路队未按学校指定路线行进,擅自变道、插队的,扣1分/次。

五、大课间检查扣分标准

大课间考核含考勤、秩序、纪律、流程规范等内容,覆盖周一升旗仪式及日常跑操、做操等环节,具体扣分标准如下:

1. 听到集合指令后3分钟内未到指定地点排队,或排队拖沓的,扣1分/次;

2. 进退场无秩序、拥挤推搡、奔跑打闹,出现混乱情况的,扣1分/次;

3. 排队、升旗仪式、跑操、做操期间大声喧哗、追逐吵闹、交头接耳、做小动作的,扣1分/次,涉及多人的累计扣分;

4. 跑操、做操期间无特殊病因、无班主任书面批准,随意上厕所的,扣1分/人次;

5. 跑操队伍步伐不一致、间距不均、行列不齐,做操动作不标准、不到位、敷衍应付的,扣1分/次;半数以上学生动作不规范的,扣2分/次;

6. 学生踩踏、破坏草坪、校园绿植及公共设施的,扣1分/人次,同时需照价赔偿;

7. 班主任未到场组织、全程参与大课间活动(升旗仪式)的,扣2分/次;到场但未履行管理职责的,扣1分/次;

8. 学生无正当理由(病假、事假需提前向班主任报备)缺勤大课间的,扣1分/人次;班级整体考勤率低于95%的,额外扣2分/次;考勤率低于90%的,额外扣3分/次;

9. 做操期间纪律涣散,学生随意走动、擅自离开队伍、坐姿/站姿不规范的,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扣2分/次;

10. 升旗仪式期间,学生行注目礼不规范、低头、随意走动、交谈、做小动作的,扣1分/人次;未按要求穿校服、佩戴红领巾的,扣0.5分/人次。

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纪律考核

本项为日常随机考核,覆盖课堂、课间、校园公共区域、就餐等全场景,由政教处、值班教师、各班班主任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即时记录扣分(单次单人扣分最高不超过3分,班级累计扣分不设上限):

1. 课间在走廊、楼梯、操场追逐打闹、推搡拥挤、大声喧哗的,扣1分/人次;攀爬楼梯扶手、校园设施的,扣2分/人次;

2. 校园内说脏话、辱骂同学,与同学发生争执、斗殴,存在校园欺凌行为的,扣2-3分/人次,情节严重的另行校纪处理;

3. 不遵守课堂纪律,随意插嘴、做小动作、睡觉、看课外书、逃课的,扣1分/人次;逃课1节课以上的,扣2分/人次;

4. 仪容仪表不规范:穿奇装异服、留怪异发型、染发烫发、佩戴首饰(项链、耳环、手链等)、不按要求穿校服、佩戴红领巾的,扣1分/人次,责令限期整改,未整改的加倍扣分;

5. 不尊敬师长、顶撞教职工、不团结同学,故意刁难、欺负同学的,扣1-2分/人次;

6. 损坏校园公共财物、故意破坏班级设施(课桌、椅子、门窗、电教设备等)的,除照价赔偿外,扣1分/人次;恶意损坏的扣2分/人次;

7. 校园内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涂乱画、乱贴乱画的,扣1分/人次;

8. 不遵守校园作息制度,上学迟到、早退的,扣0.5分/人次;旷课半天以上的,扣2分/人次;

9. 就餐时插队、喧哗、浪费粮食、随意倒剩菜剩饭的,扣1分/人次;

10. 携带零食、玩具、手机等非学习用品进校园的,扣1分/人次,物品由政教处暂收保管。

七、政教处交办工作及文件材料收交考核

对于政教处安排的各项工作、需收交的文件、材料、报表等,各班须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未按要求完成的按以下标准分级扣分(累计扣分不设上限):

1. 未按规定时限上交,但在政教处首次提醒后1小时内补交且材料质量达标、信息完整的,扣1分/次;

2. 补交材料存在信息缺失、填写错误、字迹潦草、敷衍应付等质量问题的,扣2分/次,责令重新提交;

3. 无故不交、逾期超过1小时未补交,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拒不整改的,扣3分/次;

4. 政教处安排的主题班会、安全教育、校园活动组织、数据统计等工作,未按要求开展的,扣2分/次;开展不规范、无过程记录、无影像资料的,扣1分/次;

5. 上交材料、数据存在弄虚作假、抄袭照搬、虚报瞒报的,扣3分/次,并对班主任进行通报批评。

八、安全管理考核

安全管理为核心考核项,由政教处、安全办联合检查,重点考核班级安全教育、隐患排查、学生安全行为管理等内容,具体扣分标准如下(累计扣分不设上限,若出现重大安全问题的,另行追责):

1. 班级未按学校要求每周开展1次安全教育课;未上交1530的,每次扣1分。

2. 教室内存在安全隐患:电线裸露、门窗松动、卫生工具摆放杂乱、桌椅有尖锐边角未处理等,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上报并整改的,扣1分/次;

4. 学生携带危险物品(刀具、打火机、火柴、玩具枪、弹弓等)进校园、进教室的,扣2分/人次,危险物品由学校没收并交由家长领回;

5. 课间、活动课、体育课期间,班主任及包班教师未履行管理职责,导致班级出现轻微安全事故(磕碰、擦伤、摔倒等)的,扣3分/次;

6. 班级出现安全事故后,班主任未第一时间现场处理、未及时上报政教处,扣5分/次;

7. 学生上下学、课间活动期间,未按要求遵守交通规则、校园安全规定,出现危险行为的,扣1分/人次;

8. 班级用电、用水不规范,出现长明灯、长流水,或学生私自动用教室内电器设备的,扣1分/次。

九、体质健康测试考核制度

本项考核基础分为5分,考核结果纳入班级整体量化,同时全额计入包班教师个人量化考核,具体细则如下:

1. 考核参与人数要求:按班级总人数的90%计算,采用进一法核算实际应参与人数,学生病假、事假、休学等情况均纳入未参与的10%范围内,无需额外报备;实际参与人数未达到核算人数的,每少1人扣0.5分,扣完基础分5分为止;

2. 考核基准:以各班体质健康测试的优良率为核心考核依据,结合测试平均分进行辅助参考,与全校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平均分作对比核算浮动分数;

3. 加分标准:班级优良率较全校平均分每上升1个百分点,本项考核分加0.1分,加分不设上限,可累计计入班级量化总成绩;

4. 减分标准:班级优良率较全校平均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本项考核分减0.1分,减分至0分为止,不跨项倒扣;

5. 分数核算:本项最终得分=基础分-参与人数扣分+优良率浮动加分-优良率浮动减分;测试过程中出现学生作弊、替考的,该生成绩按0分计,扣班级1分/人次;

6. 考核结果认定:以学校体育组统一上报的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为准,班主任对数据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政教处申请复核。

十、加分项目

加分项目单独累计,计入班级量化总成绩,无上限限制,所有加分项均需班主任提交书面证明材料,经政教处审核确认后生效,具体标准如下:

1. 学生在校内、校外做出好人好事(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帮扶他人等)、拾金不昧(捡拾财物价值50元以上并及时上交),在学校或社会上形成良好影响,经学校认可的,每人次为班级加2分;事迹突出的,经校委会研究后可额外加3-5分;

2. 各班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文艺汇演、运动会、书画比赛、知识竞赛等)及各类校级以上竞赛活动,按年级进行评比,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获奖班级按以下标准加分: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

3. 班级代表学校参加县级及以上各类竞赛、活动并获奖的,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分、6分、4分;市级及以上获奖的,按县级标准加倍加分;

4. 不同活动、不同奖项可累计加分,同一活动同一班级获多个奖项的,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加分;所有竞赛加分均以学校正式公布的获奖结果为准;

5. 班级在每周获得流动小红旗的加2分/次。

6. 学生在校园文明建设、卫生保持、纪律遵守等方面表现突出,被政教处、值班教师通报表扬的,每人次为班级加0.5分;

7. 班级按要求完成政教处交办的额外工作,且完成质量优异、受到学校表彰的,加2-3分/次。

十一、考核结果核算与使用

1. 各项考核内容的减分(除体侧成绩5分外),其余累计扣分不设上限;加分项经审核确认后,全额计入班级量化总成绩;

2. 考核实行日检查、周统计、月公示、学期总评制度:政教处每日对各班考核情况进行检查记录,每周汇总统计扣分、加分情况,每月在校内公示栏公示各班量化考核分数,学期结束后按比例折算所有项目得分,计入班级年度整体量化考核总成绩;

3. 班级体侧的量化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及包班教师的量化考核。

4. 年度班级量化考核排名年级末位,且存在多次扣分、重大安全问题的,其班主任及包班教师由学校政教处进行约谈,调整班级管理工作安排;

5. 班主任及包班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向政教处提交书面复核申请,政教处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复核并反馈结果;

6. 未尽事宜,由学校政教处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本细则解释权归圈里乡中心小学政教处所有。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圈里乡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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