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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sslbzdyxx/2025-0000030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机关: 四十里堡镇第一小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5-05-12 发布日期: 2025-05-12
标       题: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中心小学四十里堡镇中心小学

四十里堡镇中心小学

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扫墓、艺体活动、文艺汇演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应急预案。

  6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餐厅、体育活动场地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分工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中心小学

                               2025年3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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