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字号: 打印 收藏
索  引  号: yishuisslbzdyxx/2024-000005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四十里堡镇第一小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17
标       题: 四十里堡镇中心小学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四十里堡镇中心小学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饮食卫生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2、食堂三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证)齐全,工作人员穿戴整齐的工作服佩戴健康证上岗。

3、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到期及时验换。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悬挂在显眼处。健康证到期也要更换,凡事新来的人员都要申请健康证,健康证不得转让,有传染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及时更换衣服,并保持个人清洁卫生。

5、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干净、无杂物、室内地面整洁、无油垢、无异味。

6、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室内无蝇、无鼠迹、无蟑螂。

7、食品容器、用具定期消毒。

8、禁止购买、加工、出售变质腐烂和有毒食品。

9、生、熟成品和半成品的加工与存放有明显的标志,不得混放,生疏刀具要分开。

10、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做到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

11、食堂要有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品加工和食品原料存放处,确保师生用餐卫生和安全。

12、食品严格实行48小时留样制度,留样不少于100克。

13、严格执行采购索证及登记制度,有每日进货记录。

14、有条件的食堂操作间应安装监控设施,并有专人负责。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中心小学

2024年2月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