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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sslbzdyxx/2022-000006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四十里堡镇第一小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0-01
标       题: 关于继续执行《沂水县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水县财政局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沂发改〔2021117

关于继续执行《沂水县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
细则》的通知

各实验幼儿园,各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分园,各公办学校 附属幼儿园,村(社区)幼儿园及其他幼儿园:

根据《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19

122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幼儿园运行情况,经研究决定, 沂水县幼儿园收费继续执行《沂水县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沂发改〔2019122号)的规定。

该规定自2()211115曰起实施,有寥期至2()2411 14日。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11 1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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