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sslbzdycjzx/2022-0000083 | 主题分类: | 体育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四十里堡镇第一初中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4-18 | 发布日期: | 2026-04-18 |
| 标 题: |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初级中学学生消防安全制度 | ||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初级中学学生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实验室、电教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6、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超负荷的电器。
8、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