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gzzdecjzx/2026-0002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高庄镇第二初级中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6-04-29 | |
| 标 题: | 高庄镇第二初级中学学生运动参与评价出勤考核办法 | ||
高庄镇第二初级中学学生运动参与评价出勤考核办法
为切实贯彻《沂水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学生体育与健康科目过程性评价成绩管理,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现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根据《方案》规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由过程性评价和现场统一测试两部分组成,总分为60分。其中过程性评价满分为14分、现场统一测试满分为46分,共同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过程性评价14分,运动参与评价6分,现将体育课考勤计3分,大课间计3分。
一、出勤考核办法
(一)大课间活动考勤具体分工
体育委员:负责大课间活动前集合队伍、清点人数并向班主任报告出勤。
班主任:负责核对考勤,将异常情况反馈给几步。
级部:负责记录考勤,把考勤记录保存好,并汇总核算。
(二)体育课考勤具体分工
体育委员:负责课前集合队伍、清点人数并向老师报告出勤。
体育教师:负责最终核对并记录考勤,将异常情况反馈给班主任,把考勤记录保存好,并汇总上报。
二、考核分值
考核学生体育课和体育大课间出勤率,每学期1分,其中,体育课0.5分,大课间0.5分。两项分别出勤率(向上取整)达到95%及以上计0.5分,70%(含)—94%(含)计0.25分,69%及以下计0分。两项得分分别核算,得分之和为学生体育课和体育大课间出勤率的总得分。对按正常程序履行事假、病假等请假手续并经学校审核同意的视为出勤。
三、请假情况
1. 一般病/事假:通常需要持有班主任或家长签字的假条,假条交班主任或者体育老师保存。
2. 伤病/例假等:学生本人需报告班主任,持班主任或医院证明。大课间活动时,级部安排其进行适当活动。体育课上,教师会安排其随堂见习或进行适当活动。
3. 严重疾病或残疾:需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申请,班主任签发请假条交级部并告知体育教师。
4. 旷课:通常指无故不到课。例如,迟到、早退3次可能折算为1次旷课。若请病假却不按规定见习,按旷课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