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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gzzdecjzx/2025-000001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高庄镇第二初级中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5-03-10 发布日期: 2025-03-11
标       题: 高庄二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高庄二中困难学生补助申请指南

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证明材料交到其班主任处,最后由班主任统一提交到班级评议小组。

(二)班级评议并公示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评议后公示

(三)年级认定

由级部主任任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等担任成员。

(四)校级认定并公示

由校长任组长,校委会成员任副组长、中层以上教干担任成员。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的贫困生进行资格核查,重点核查其家庭资产情况、家庭经济年收支情况、家庭类型等信息,并按其困难程度排序,评定出学校“拟认定贫困生”名单。

学校公示

学校将“拟认定贫困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对群众的异议要进一步核实,并及时做出处理。公示结束后,要作公示情况报告。

(五)上报审批

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六)建档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汇总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分类列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台账,连同学生的事情材料统一建档,并按要求核对信息后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七)资金发放

资助卡号是学生本人的农商银行卡号,资助金由县资助中心统一发放到受助学生本人银行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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