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gzzdecjzx/2025-000001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高庄镇第二初级中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3-10 | 发布日期: | 2025-03-11 |
| 标 题: | 高庄二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 ||
高庄二中困难学生补助申请指南
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证明材料交到其班主任处,最后由班主任统一提交到班级评议小组。
(二)班级评议并公示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评议后公示
(三)年级认定
由级部主任任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等担任成员。
(四)校级认定并公示
由校长任组长,校委会成员任副组长、中层以上教干担任成员。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的贫困生进行资格核查,重点核查其家庭资产情况、家庭经济年收支情况、家庭类型等信息,并按其困难程度排序,评定出学校“拟认定贫困生”名单。
学校公示
学校将“拟认定贫困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对群众的异议要进一步核实,并及时做出处理。公示结束后,要作公示情况报告。
(五)上报审批
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六)建档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汇总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分类列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台账,连同学生的事情材料统一建档,并按要求核对信息后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七)资金发放
资助卡号是学生本人的农商银行卡号,资助金由县资助中心统一发放到受助学生本人银行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