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gzzdecjzx/2022-000000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高庄镇第二初级中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9-07 | |
| 标 题: | 沂水县高庄镇第二初级中学门卫值班制度 | ||
一、值班人员服从学校管理,随时作好值班、交接班记录。
二、值班人员按规定准时开关校门;平时校门关闭(寒暑假学校另行安排值班)。
三、坚守工作岗位,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交接班时不准空岗。
四、对于出入学校的人员、车辆要严格执行出入登记或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
五、对于携带物品进入校园的,要严格进行盘查、询问,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品带入校园。
六、学生外出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否则不准外出。
七、门卫值班坚持“谁值班谁负责”原则,如上级检查时,值班人员不在岗或不符合值班要求,责任自负。依法做好本职工作。
八、学校如遇特殊情况,值班人员应服从学校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