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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ycjdwjwcjzx/2026-0001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城街道武家洼初中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5-07
标       题: 沂城街道初级中学教育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沂城街道初级中学

教育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教育教学活动是指学校根据上级指示及教育教学进程需要而组织的集体活动(如看电影、参加展览、社会调查、学雷锋活动、运动会、汇演、集会等),为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特订立以下制度。

1、每次活动必须按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办,该报批一定要报批。

2、重大活动一定有计划、成立专门组织,进行分工,落实职责。组织活动要经过周密安排,考虑到各个环节,认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3、对活动场地、设施等事先进行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实行学校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并坚持就近、徒步的原则。对各种大型外出活动,要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不得组织学生参加。落实带队老师,分管领导、教师随队指导管理。

5、严格安排学生乘座的交通工具,做到不合法的不坐,不正规的不坐,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6、活动期间领导和教师要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学生,发现学生身体不好,及时送医院治疗,发现学生的异常举动,及时做好思想工作,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7、领队教师应认识到学生外出代表着本校形象,有事应及时向领导汇报,不得私自处理、更不允许与外人发生争执斗殴。

8、集会、出操等活动,班主任必须跟班作业,特别是要注意观察、管理本班学生上下楼梯的纪律、秩序,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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