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ydzzcjzx/2026-0000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姚店子镇初级中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6-04-30 | |
| 标 题: | 姚店子初级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申请指南 | ||
姚店子初级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申请指南
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申请指南如下:
1、学校必须组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有关人员入户核实,进行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
2、家庭困难认定依据《家庭困难认定规范》分班级评议、年级认定、校级认定、两次公示。可参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级认定、2级公示模板》。
3、学校助学金评审时不得向各班分配名额。
4、特殊困难学生范围:(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困难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2)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3)严重困难家庭学生、(4)低保家庭学生、(5)特困救助供养学生、(6)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7)孤儿、(8)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重点困境儿童、(10)烈士子女、(11)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以上特殊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