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qzzcjzx/2022-000014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泉庄镇初级中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5-12 | 发布日期: | 2025-05-13 |
| 标 题: | 泉庄镇初级中学贫困生资助政策 | ||
为保证学校家庭困难生不因经济问题而失学,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政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有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教师代表和教干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与初评,研究拟定受资助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资金使用原则:用于建档立卡学生;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即将辍学的学生。
下列学生情况,优先资助
(1)、残疾学生
( 2 )、父母双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 、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 、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神评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的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资助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领取。
五、账户与资金管理
资助资金实行专账,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