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qzzcjzx/2022-000008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泉庄镇初级中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9-20 | |
| 标 题: | 2022年沂水县义务教育招生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 ||
致学生家长的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今年我县在执行去年“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招生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阳光招生。为使您及时了解和掌握2022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规定及办理流程,现对相关问题予以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驻城小学招生
1.报名条件
小学招收本招生区域内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的学习能力,具有沂水县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具备自有或自购房产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2.招生流程
网上报名(7月25日—31日):申请就读驻城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原则上不在网上报名的,驻城小学一律不予录取。报名时登录“沂水县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入学信息,并申报学区内学校,弹性学区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处学校申报。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保证网上报名录入的信息真实具体,凡是信息不全、弄虚作假的,经查实给予取消入学资格或降低入学条件等次的处理,其违规行为计入学生家长诚信档案。
信息初审(8月1日—3日):各驻城小学汇总监护人提交的入学信息,初步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信息分别予以确认、退回、补充等处理。
信息确认(8月4日—5日):初审合格的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确认、打印《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
现场确认(8月6日—8日):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到申报学校现场确认。招生学校对材料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学位数量依次编号待审,对存疑的材料到有关部门及现场进行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及时到适合学校申报,申报学校对调剂适龄儿童及时确认。
资格复审(8月9日):县教体局招生领导小组对各驻城小学上报材料复审。
录取公示(8月10日):各驻城小学公布录取名单。
发放通知书(8月20日起):发放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3.录取办法
(1)户籍在城区的适龄儿童
①户籍住址和家庭住房(房屋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一致的,均在学区内。
②户籍住址和家庭住房(房屋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不一致的,自有房产在学区内。
③户籍在学区内,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名下无房产,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固定生活并有稳定居所的。
(2)户籍不在城区的适龄儿童
④适龄儿童父母在学区内购房并实际居住的。
⑤适龄儿童父母在学区内经商、务工(指在城区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务工,与用工单位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符合条件的。
(3)其他情况
⑥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
驻城小学在同等情况遇有学位不足时,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或自购住房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入学;非城区户籍人员以自有房产购买时间长短,或务工经商时间长短、房屋租赁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入学,录取额满为止。
二、驻城初中招生
1.报名条件
(1)驻城小学2016级在籍在校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2)毕业生监护人需在学校服务片区内具备自有、自购房产或在城区内长期工作并具有稳定居所;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其监护人需在学校服务片区内具备自有或自购房产,或者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县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在学校服务片区内租赁房屋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2.招生流程
驻城初中招生采取小升初交接制,流程如下:
(1)小学毕业学校初审入学资格。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家长,携带户口簿、房权证明、务工或经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小学毕业学校报名。毕业学校对证件逐一进行审查、登记,家长应对提供的证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所有报名材料由所在小学审查完毕后装入档案袋,审查人在档案袋封面签字后并填写好汇总表(汇总表一式三份,除留存外分别交初中学校和教体局)。
(2)小学毕业学校组织到片区内初中统一报名。各驻城小学、乡镇(街道)中心校在教体局规定的时间到片区内初中将初审的原始材料连同学籍表(建档依据)、汇总表一并交接到服务片区内初中学校。为方便小学毕业学校报名,教体局将在规定时间把驻城初中学校组织到沂城街道中心小学教学楼现场接收材料。
(3)初中学校复审。初中学校对小学毕业学校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统一到有关部门验证,属实的签字确认,有疑义的退回小学毕业学校。初中学校并对其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4)教体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初中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3.录取办法
(1)有沂水县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①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入学。实行小学毕业学校初审、片区内初中学校复审、教体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再审的办法,符合条件的发放入学通知书。②非城区小学六年级学生入学。实行乡镇(街道)小学将申请到城区学校上学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供的材料(同城区小学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由乡镇(街道)中心校进行汇总后在规定时间集中送到相应城区初中学校审查,县教体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查的办法,符合条件的发放入学通知书。③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原则上直升本校初中,不参与划片招生,如监护人迁移至其它学区居住,应在规定时间将有关材料交到原小学毕业学校汇总后,交至服务片区初中学校审核确认。
(2)有沂水县户籍的县外小学毕业生及县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家长携带户口簿、务工或经商证明(标准条件同小学进城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等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教体局基教科报名初审,由教体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分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无我县六年级学籍的,需提供全国统一学籍号的学籍证明,由小学毕业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不具备城区学校入学资格的学生,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城区各初中学校只接收由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合格的学生,严禁招收不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学生入学。
具体时间安排为:
7月25日—29日:城区小学、乡镇(街道)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到原毕业学校初审家长提供的入学材料
7月30日—31日:城区小学、乡镇(街道)中心校将小学毕业生入学材料交接到片区初中初审(县直初中集中到沂城街道中心小学,乡镇初中在各学校)。
8月1日-7日:城区初中对接收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到相关部门查验证件。
8月8日:县教体局招生领导小组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再审。
8月10日:驻城初中对新生名单进行公示。
8月20日起,发放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三、乡镇(街道)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就近小学报名,办理入学手续。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期入学的,需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批准,并办理延缓入学手续。严禁择校行为,严格控制“大班额”现象。所有小学毕业生除符合条件到本县城区或外地就读的,其余由小学班主任交接直升到本乡镇(街道)初中。
在乡镇就读的农村户口学生申请到外地就读的应由家长提出申请,并到教体局基教科办理手续。
四、招生计划
乡镇(街道)小学、初中由中心校根据本辖区适龄儿童情况及六年级毕业学生数制定招生计划,班额不得突破国家规定标准;城区学校要严格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
驻城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83个班。其中实验小学10个班;第二实验小学8个班;第三实验小学10个班;第四实验小学8个班;第五实验小学3个班;第六实验小学8个班;实验中学小学部8个班;第二实验中学小学部10个班;沂蒙中学小学部6个班;沂城街道中心小学6个班;沂城街道长虹小学6个班。
驻城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68个班。其中沂新中学16个班;实验中学16个班;沂蒙中学10个班;第二实验中学8个班;沂水二中初中部8个班;第四实验中学10个班。
五、城区小学招生服务片区划分
一学区(实验小学):正阳路以南至沂蒙山路,长安路以西至莲旺街。
二学区(沂城街道中心小学):正阳路以南至沂蒙山路,长安路以东至东二环路。
三学区(沂城街道长虹小学):正阳路以北至北一环路,长安路以东至东二环路。
四学区(实验中学小学部):正阳路以北至小沂河,长安路以西至沂河路。
五学区(为实验中学小学部、实验小学、第六实验小学的弹性学区):正阳路以北至小沂河,沂河路以西至沂河大道。
六学区(第四实验小学):北一环路以南至小沂河,长安路以西至沂博路。
七学区(第四实验小学和第六实验小学的弹性学区):北一环路以南至小沂河,沂博路以西至沂河大道。
八学区(第四实验小学和第六实验小学的弹性学区):原沂博路小学服务片,原石良联办小学服务片。
九学区(第五实验小学):沂蒙山路以南至双成路,中心南街以西至莲旺街。
十学区(为实验小学、第五实验小学的弹性学区):沂蒙山路以南至双成路,莲旺街以西至沂河大道。
十一学区(为实验小学、第六实验小学的弹性学区):正阳路以南至沂蒙山路,莲旺街以西至沂河大道。
十二学区(为第二实验小学、第五实验小学的弹性学区):沂蒙山路以南至双成路,东皋路以西至中心南街。
十三学区(第二实验小学):沂蒙山路以南至双成路,长安路以西至东皋路。
十四学区(第二实验小学):长安路以西至中心街南街,双成路以南至鑫华路。
十五学区(第二实验中学小学部):双成路以南至鑫华路,中心南街以西至沂河大道。
十六学区(第二实验中学小学部):鑫华路以南至南一环路,长安路以西至沂河大道。
十七学区(第二实验中学小学部):原后岜山小学服务片。
十八学区(第三实验小学):沂蒙山路以南至裕丰路,长安路以东至东一环路。
十九学区(第三实验小学):裕丰路以南至腾飞路,长安路以东至长虹路。
二十学区(沂蒙中学小学部):东一环路以东至东二环路,沂蒙山路以南至南一环。
二十一学区(沂蒙中学小学部):腾飞路以南至南一环路,长安路以东至东一环路。
二十二学区(沂蒙中学小学部):裕丰路以南至腾飞路,长虹路以东至东一环路。
二十三学区(第六实验小学):正阳西路以北至北一环路,龙张路至滨河大道。
二十四学区(第六实验小学):原马荒小学服务片。
二十五学区(为第六实验小学、龙家圈小学的弹性学区):正阳西路以南至鲁洲路,龙张路至滨河大道。
六、城区初中招生学区划分
一学区(实验中学):正阳路以北至小沂河,长安路以西至沂河大道。
二学区(实验中学):小沂河以北至北一环,长安路以西至沂河大道。
三学区(实验中学):长安路以东至东二环路,健康东路以北至北一环路。
四学区(为实验中学、沂新中学的弹性学区):正阳路以北至健康东路,长安路以东至东二环路。
五学区(为实验中学、七里中学的弹性学区):原沂博路小学服务片,原石良联办小学服务片。
六学区(沂新中学):沂蒙山路以北至正阳路,东一环以西至沂河大道。
七学区(为沂新中学、二中初中部的弹性学区):沂蒙山路以南至双成路,长安路以西至中心南街。
八学区(二中初中部):双成路以南至鑫华路,长安路以西至沂河大道。
九学区(二中初中部):沂蒙山路以南至双成路,中心南街至沂河大道。
十学区(沂蒙中学):沂蒙山路以南至南一环路,长安路以东至东一环路。
十一学区(沂蒙中学):东一环路以东至东二环路,正阳路以南至南一环路。
十二学区(沂蒙中学):原于家官庄初中服务片(长安路以东部分)。
十三学区(第二实验中学):鑫华路以南至南一环路,长安路以西至沂河大道。
十四学区(第二实验中学):原于家官庄初中服务片(长安路以西部分)。
十五学区(第四实验中学):正阳西路以北至北一环路,龙张路至滨河大道;原马荒小学服务片。
十六学区(为第四实验中学、龙家圈初中的弹性学区):正阳西路以南至鲁洲路,龙张路至滨河大道。
因第四实验中学初始招生,一至十四学区学生到第四实验中学就读的,不参与划片。
七、城区学校缴验材料
类别 |
提供材料 |
本县城区户口,户籍地与房权地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
家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区内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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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县城区户口,户籍地与房权地不一致,但自购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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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区内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无房权证的,需提供户口簿和购房合同或交款单据原件;有拆迁证明的,需提供拆迁协议原件,以新建地址为准到相应服务学校入学。 |
本县城区户口,其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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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父母一方用工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以人社部门系统筛查结果为准)或父母一方在我县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或二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在招生区域的房屋租赁合同、实际入住证明(近一年的物业、水电费发票)。 |
非城区户口(含非本县户籍),在学校片区有住房的 |
户口簿和房权证。无房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及交款单据原件,同时提供父母一方用工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以人社部门系统筛查结果为准)或父母一方在我县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或二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小区物业费单据等。 |
进城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无房产的,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县城区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在学校片区内有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
①原籍家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②学校片区内实际入住证明(近一年的物业、水电费发票);③务工或经商证明:在沂水县城区务工者,父母一方需有用工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以人社部门系统筛查结果为准);在沂水县城区经商者,父母一方需持有在我县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或二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 本条件所涉及保险证明、营业执照等证件要均在有效期内,开据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10日。 |
条件中的自购房产,指适龄儿童监护人自有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房产。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房产。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抵押贷款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查档证明;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查档证明和入住证明(水电费发票);社区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提供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缴款发票和入住证明(水电费发票);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八、招生纪律
(一)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入学年龄、教育年限和免试入学的规定。各小学、初中学校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入学考试,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各类学科竞赛等考试证书挂钩,保证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就近入学。
(二)严格划片招生政策,严禁违规跨区域、跨服务片区招生,不得接收借读生。对不符合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并责令退回其应就读学校。
(三)严格按计划招生,从严控制班额,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城区接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可适当放宽班额,但应在上级规定的大班额红线以内。
(四)严格执行上级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学生入学后要均衡配置教育教学资源,均衡编排教学班级,均衡安排任课教师。
(五)坚决禁止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以及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任何小学不得作出在本校附设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就能在本校就读小学等不符合规定的承诺。
(六)按照政策规定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和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依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感谢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
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学习进步!
县教体局咨询、举报电话:2251918 2276879 2216895
沂水县教育体育局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