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qzzcjzx/2022-000008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泉庄镇初级中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9-19 | |
| 标 题: | 泉庄镇初级中学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
为切实做好2022年泉庄镇初中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升教育便民服务水平,根据《义务教育法》《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基字〔2022〕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义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沂水在籍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确保本辖区具有学习能力的沂水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坚持阳光招生的原则。依据人口分布、学校布局、学校规模、城市发展等因素确定公办学校招生服务片区,依据户籍及居所地等条件,登录平台,注册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考查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招生。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公示,加强招生监管,招生过程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入学新生实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三)坚持严控班额的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不得接收借读学生。
(四)坚持全程网办的原则。完善招生管理平台,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本年度招生报名全部实现“零证明”办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涉及到的“信息填报—材料上传—批次审核—录取公示—入学通知”等工作,全部通过“临沂市沂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坚持“房户结合、批次招生、应入尽入”,全覆盖、全流程网上办理,实行一次办好。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4个班,计174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
三、招生条件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招收本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招生流程
(一)平台报名
下载注册登录“爱山东”APP或“爱山东·容沂办”APP任一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1.用手机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实名注册,通过手机端进入报名页面,根据学生类型进入登录端口(学生类型包括:城区房产、城区户籍、随迁子女、优抚对象、乡镇学校、民办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直升本校初中,不需要学生登录平台报名),登录方式见附件2。
2.家长也可以用手机下载并安装“爱山东·容沂办”APP实名注册,通过手机端登录报名页面,登录方式见附件2。
(二)批次审核
学校审核组通过政务数据接口,对家长填报的户籍、房产、社保等信息按招生批次顺序进行网上审验。审核未通过的,在信息平台显示“未审核通过”。
(三)录取公示
8月23日,家长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四)入学办理
8月25日起,家长根据公示情况,截图打印入学通知书。
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
五、录取办法
2022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采取户口所在地托底、网上信息填报、大数据信息比对及实地查验相结合的办法,网上不能自动校验的需提交证明材料(附件3)。
学校专人负责,进行网上报名。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乡镇(街道)学生,需持佐证材料到乡镇(街道)中心校提出申请,中心校做好核实,签字盖章后于8月8日前上交教体局备查。不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在招生平台的乡镇(街道)端口登录报名;经核验属实、符合城区学校入学条件,乡镇(街道)签字盖章的,待招生平台的有关端口开放后注册登录报名。
要加大网上招生报名宣传工作,通过印制网上招生报名明白纸、专题培训等形式,指导辖区内新生家长按时报名。家长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完成报名工作,对报名确有困难的家长,原毕业学校(幼儿园)要安排工作人员做好报名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顺利报名。
(三)特殊教育(群体)招生工作
1.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
2.残疾儿童入学工作。推进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严禁学校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3.高层次人才、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我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重大招商项目核心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以上人员子女需由相关部门提报名单,审核通过后登录招生平台报名。引进人才子女,需要组织部门出具证明;重大招商核心人员子女,需要招商局出具证明;县人民武装部提报符合在沂水县入学优待条件的军人子女名单;县公安局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名单;县消防救援大队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招生工作重要事项第一时间报告制度,设立招生办公室,选派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的同志参与招生工作,把招生工作作为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招生报名期间实行校长负责制、领导带班制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要认真梳理招生工作风险点,形成风险清单,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加强风险防控。
(二)做好宣传引导。坚持线上线下联动,通过网上报名平台、沂水教育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发布相关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与引导。各招生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微信公众号、学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广大学生家长明确招生政策和流程。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指导家长做好报名工作。
(三)严格招生秩序。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严禁接收不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全部招生完成后,招生系统将依据家长填报的入学信息直接为学生建立新学段学籍。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保障教育公平。要按照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教师出卖和故意泄露学生和家长的信息。
(四)严肃工作纪律。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招生学校要严格遵守“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免试入学规定,做到阳光招生、廉洁招生。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和个人,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
学校监督电话:0539—26911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