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mzzcjzx/2022-000005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马站镇初级中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4-22 | 发布日期: | 2026-04-22 |
| 标 题: | 沂水县马站镇初级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 ||
沂水县马站镇初级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住宿生安全,现对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1.增强安全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或财物。
2.必备的钱财物品要放在柜内、抽屉内锁好,不得随意放在其它地方。
3.不得将家长、亲戚朋友、陌生人带入宿舍楼,如有特殊情况要经宿舍管理老师批准。
4.学生在宿舍内不准喝酒、打架、喧哗滋事。
5.就寝时间不得玩扑克等影响其他同学休息;不得向窗外或走廊内抛物。
6.严禁使用电源充电,不得将接线板、充电器、手提充电灯等电器带人宿舍楼。严禁使用任何电器。
7.宿舍内严禁吸烟;严禁将打火机、火柴、蜡烛等易燃物品带人宿舍楼。
8.严禁将管制刀具、哑铃、拉力器、双节棍等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带人宿舍楼。
9.上课、自习期间因事因病回宿舍必须持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开具的人楼证。
10.严禁学生无故夜不归宿,严禁攀爬围墙出入宿舍,严禁攀登宿舍窗台。
11.严禁在宿舍尤其是在床铺上逗闹,以免发生摔磕碰伤;严禁从楼上向下抛扔杂物,
以免出现砸伤事故;对保温瓶妥善放置,以免出现烫伤事故。
12.遇到上操等人员集中或突发事故,不得推搡、拥挤,避免踩踏事故。
13.舍长等经常检查床板、床铺护栏等处,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总务处有关人员。
14.熄灯前清点学生人数;宿管值班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关门上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