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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mzzcjzx/2024-000000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马站镇初级中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4-23 发布日期: 2026-04-23
标       题: 马站镇初级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指南

为增强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公布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如下:

一、申请范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在学校(幼儿园)在籍在校全日制就读的,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二、申请指南: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工作程序一般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

2、每学年开学初,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马站镇初级中学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手册》等,向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

3、每学年开学初,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户籍为外地的需提供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重点困境儿童、孤儿、烈士子女、残疾证明材料(户籍为本地的学生信息由区县民政部门、扶贫部门、残联提供,学生不再提供证明材料)。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需提供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

4、评议小组指导学生认真、详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根据《临沂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分值表》中的认定指标综合评分。

5、班级评议小组结合学生申请材料、认定指标综合得分、认定标准,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档次,报年级认定小组审核。

6、年级认定小组要组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进行家访,并填写《家访记录表》、留存家访照片。年级认定小组汇总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结合评议结果以及申请材料、认定标准、认定指标综合得分、家访材料,统筹各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

7、年级认定小组审核通过后,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8、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汇总、审核认定小组提交的初步认定结果,统筹各认定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送《沂水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和《沂水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

9、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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