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tsjyxx/2022-000006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特殊教育学校 | 公文类型: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6-03-05 | 发布日期: | 2026-03-06 |
| 标 题: | 沂水县特殊教育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
沂水县特殊教育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领导小组。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