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tsjyxx/2025-000001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特殊教育学校 | 公文类型: | 制度 |
| 成文日期: | 2026-03-04 | 发布日期: | 2026-03-05 |
| 标 题: | 沂水县特殊教育学校校车安全制度 | ||
沂水县特殊教育学校校车安全制度
一、组织管理
1.明确责任主体:校长是学校校车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校车安全运行工作;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教职员工为直接责任人。
2.设立管理小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校行政人员、班主任代表、校车驾驶员代表、家长代表等。该小组负责制定和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校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
二、车辆与驾驶员管理
1.车辆标准:校车需符合国家校车安全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性能良好;车辆应配备齐全的安全设备,如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卫星定位装置等,并定期检查设备的有效性 。
2.驾驶员资质:驾驶员需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具备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且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等违法记录;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 。
3.安全行车规定: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疲劳驾驶、不超速、不超载、不违章变道;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安全;工作期间严禁饮酒,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态;定期参加交通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
三、乘车管理
1.乘车名单:学校根据学生居住地分布、校车核载人数等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每辆校车的乘载人数,制定详细的乘车学生名册,并及时更新 。
2.随车管理:每辆校车配备一名随车照管员,负责学生上下车、行车过程中的秩序与安全;照管员要提前到达上车地点,组织学生有序排队上车,确认学生全部上车坐稳后示意驾驶员开车;行车过程中,照管员要关注学生动态,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到达下车地点后,照管员要先下车,组织学生有序下车,确保学生安全离开后再离开 。
3.学生乘车规范:学生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候车,在候车时不得追逐打闹、随意跑动;上车后要系好安全带,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不得在车内随意走动、打闹、喧哗;不得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不得向车窗外抛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上车 。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
1.定期培训: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的安全培训,邀请交警、专家等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定期召开校车安全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
2.应急演练: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制定详细的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内容、步骤和人员分工;通过演练,使学生、驾驶员和照管员熟悉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
3. 学生安全教育:学校将校车安全乘坐知识纳入安全教育课程,定期对学生进行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海报、视频等形式,向学生宣传校车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
五、监督与检查
1.日常监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要定期对校车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包括车辆安全状况、驾驶员和照管员工作情况、学生乘车秩序等;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校车检查、维修、保养、运行等情况 。
2.家长监督:鼓励家长对校车安全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或相关部门反映;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通报校车安全管理情况,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
3.部门监督:积极配合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违反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