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字号: 打印 收藏
索  引  号: yishuitsjyxx/2022-000003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特殊教育学校 公文类型: 制度
成文日期: 2026-03-05 发布日期: 2026-03-06
标       题: 沂水县特殊教育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沂水县特殊教育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利用班会、晨会、校会、国旗下讲话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认识,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真正做到“安全重于泰山”。

2、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值日制度,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监督及遇到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

3、实行全天24小时值日制度,值日教师尽职尽责,切实履行值日职责。

4、门卫要切实履行职责,实行外人入校登记制度,及时关门、开门,严防坏人入内,学生无故不得外出校园。

5、学生外出活动需由家长或班主任、任课教师带领。

6、学生在校内不做危险性活动、游戏,上体育课做好准备活动,避免身体受伤。

7、家长接送学生时,班主任要做好交接,必须与每位家长见面。

8、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校园内不准骑车玩耍,上下楼梯靠右走,不推、拉、追、赶、打闹。

9、增强防范意识,加强防火安全。

(1)图书室、实验室、微机室、电教室、宿舍等加强消防管理,制定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2)严格遵守防火安全规定,不得违规将烟花爆竹、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教学区内,不得在校园内随意焚烧树叶、垃圾等。

(3)教室、宿舍等注意用电安全,不得乱拉电线,乱接临时插座,乱用电热器具,尤其不得使用劣质电器产品,并保证宿舍走廊灯和楼梯灯通霄常明。

(4)严防学生携带火种、利器,教师不得在教室、学生宿舍内吸烟。

10、食堂工作人员无证不得上岗,要保证厨房、炊具、餐具清洁干净,不得采购腐烂、变质、不新鲜的食品,同时保证食品采购、加工过程清洁卫生。

11、做好安全工作检查、监督,防患于未然。总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对水、电、房屋、校园环境进行每天一小查,每周一大查,每月一总结,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