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tsjyxx/2022-000007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特殊教育学校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3-16 | 发布日期: | 2026-03-18 |
| 标 题: | 沂水县特殊教育学校文体处管理制度 | ||
沂水县特殊教育学校文体处管理制度
音乐教室管理制度
一、学生进音乐室上课,应提前排好队,有序进入教室。下课时依次离开教室,不得拥挤。
二、使用音乐教室,应爱护教室内的公物,不随意动用室内的乐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三、音乐室一切设备、教具,未经负责管理的教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
四、保持音乐室的清洁卫生,严禁在室内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音乐教室,不乱丢果皮纸屑。
五、音乐教室使用完毕后应做好使用登记,切断室内所有电器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乐器教室管理制度
一、由专人管理,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
二、遵守秩序,按指定座位就坐,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器材、设备。
三、保持室内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写乱画,禁止在室内抽烟、吃零食。
四、爱护公物,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处理。
五、严格遵守操作规则,严禁任何违规操作行为,提高安全意识,防止任何意外事故发生。
六、室内的每项物品设施要分类摆放整齐,且需每天打扫,时时保持清洁干净。
七、室内公物,若有损坏要及时通知教导处及时修理。
律动室管理制度
一、律动教师负责律动室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二、学生必须排队进入律动室上课。进入律动室后,不得喧哗、吵闹、追逐。
三、学生必须爱护室内的一切设施,不得随意移动室内物品,不准随意摆弄各种乐器设备。若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四、注意室内清洁卫生,切勿随地吐痰、乱抛纸屑和杂物,不准在墙上乱涂乱画。每次课后打扫一次卫生,保持室内清洁。
五、注意安全,不准随意摆弄室内电源、电线、插座等电器,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六、做好律动室的安全保卫工作,律动教师每天最后一节律动课结束离开时必须检查门窗的关闭情况,不得失职。
广播室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
1、热爱学校,关心校园文化。
2、播音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对播放节目内容和质量做好实时监听。
3、按照指定的程序准时播音,播音质量要高。
4、不得将与播放无关的任何其他音像资料带入广播室。
5、非广播室成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广播室。
6、爱护广播器材,维护广播室清洁卫生。
7、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好防盗、防漏电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使用制度
1、管理员应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2、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维修,确保广播系统正常使用,不影响教学秩序。
3、进入广播室的人员,必须安静,听从老师安排。
4、在使用过程中,应按正常的操作程序使用,不得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不得损坏设备。
5、节假日应关闭广播系统,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入广播室。
7、管理员应定期做好设备的清洁,保持室内通风和清洁卫生,不准吸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