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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dwsyxx/2022-000003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第五实验小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4-20 发布日期: 2026-04-23
标       题: 沂水县第五实验小学集体活动应急处置预案

沂水县第五实验小学集体活动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加强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的安全和稳定,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教育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规定所指的集体活动包括: 

1、在校内举办的大型活动(升旗仪式、广播操、集会、文艺演出等); 

2、在校外举办的大型活动(运动会、集会、夏令营、看电影等); 

3、班级组织学生参加的参观学习、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二、集体活动的组织实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举办者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校内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 

1、必须有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活动有记录、有总结。

2、要有专人(或体育教师)负责统一指挥,保证活动的纪律和安全。 

3、学生集合、解散时,上下楼梯不要拥挤,不催促,有序进出会场,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4、以班级为单位,按指定位子站队或就座,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跑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 

(一)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 

1、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向阳 

副组长:李丽 王月玲 高正红 戚建伟

成 员: 刘春斌 孙国民 赵 勇 丁纪珍 吴淑花 王锋民 各班主任 

2、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 

3、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4、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由年级组或班级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活动 

1、实行申报制度。要将活动的安排提前10日报学校校长室。 

2、要上报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 

3、活动申报必须得到学校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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