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dsisyxx/2022-000008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5-09 | |
| 标 题: |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学生校外春游秋游、参观、社会实践伤害事故的防范及处置预案 | ||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学生校外春游秋游、参观、社会实践伤害事故的防范及处置预案
一、伤害事故的发生
学校组织的校外春游秋游、参观、社会实践活动中,往往容易会发生被马蜂、毒蛇、恶狗等咬噬现象,也有从高处坠落、挫伤、中暑、跌伤、溺水、交通等伤害事故。
二、处置措施
1、负责此项活动的带领教师,发现情况后,先稳定其他学生情绪,视学生受伤害程度,马上拨“120”电话,其他教师负责急送附近医院就医。
2、马上向家长联系,说明伤害发生的原因和程度,如病情严重要他们尽快赶到医院。如果附近医院不能医治,马上转大医院就治。
3、向学生医疗保险单位报告情况,保证落实医疗保险。
三、事故的预防
1、活动前:学校在组织游乐活动时首先要对活动的内容充分了解,将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告诉学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强化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对身体差,有先天性疾病的学生,酌情处理,取得家长配合。
2、活动中:负责教师要做好安全组织、管理工作。
3、活动后:活动全部结束时,老师要整队清点人数,游乐场所要对学生安全承担义务。
四、应急处理
对活动中突发疾病或事故要有应对措施。游乐场应当承担责任事故的,当时要注意取证等。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