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dsisyxx/2025-000000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4-03-01 | 发布日期: | 2025-05-09 |
| 标 题: |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 ||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校长安全责任制度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工作,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制度措施,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二、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完善相应措施,及时协调并努力解决安全隐患。
三、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和人员,解决工作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
四、与学校职能部门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职责和要求,保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并按责任制要求落实奖惩。
五、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迅速到达现场组织抢救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4年3月1日
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校要建立校内安全保卫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校园安全工作。
二、学校保卫人员必须由专职保安或能够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三、建立《外来车辆登记表》、《外来人员登记表》《领导巡查制度》、《值班人员交接登记表》和编制值班人员安排表,明确告知值班人员应尽职责及义务,保证校园内24小时有人值班。
四、学校门卫各项制度规范、整理上墙并落实到位,各类档案齐全。
五、节假日、重大活动以及非常时期,应安排专人值班巡逻,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
六、安全保卫人员应随时对校园及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巡视,特别是夜间要加强巡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七、节假日、重大活动以及非常时期,应按照上级领导的安排,及时报送平安和报送有关信息。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4年3月1日
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
一、学校每季度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有签字。
二、日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每周开展一次安全工作重点检查。
三、对学校用水、用电、用气、教学器材等相关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并按照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过期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四、建立检查登记制度,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经检查负责人和隐患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督促整改,妥善保存。
五、建立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无隐患的给予表彰、奖励,对隐患多漏洞大,又不限期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追究责任。
六、乡镇中心校每月报送一次本乡镇工作情况。
七、建立起安全隐患整改及销号制度,所有隐患要确定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整改”,重大安全隐患或者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汇报,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4年3月1日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凡在校园内外发生在师生身上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各类人员伤害、安全事故、疫情、校产损毁、自然灾害等等。
二、报告办法:凡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事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凡工作时间以外(指放学后、节假日)发生的,向安全值班人员或就近向领导报告,凡接到报告的人员,应立即按照垂直关系逐级向上报告。
三、校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教体局。
四、发生安全事故实行首问责任制,要在全力组织自救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属地党委政府和报告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按照先前制定好的应急工作预案全力、科学有效地组织救援,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发生安全事故不允许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的,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4年3月1日
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一、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工作法规、政策。
三、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保证其切实可行。
四、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五、针对图书馆、微机室、实验室、学生宿舍的特点,采取不同的防火措施,并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掌握逃生要领、处置方法,师生熟知火警电话119及使用方法。
六、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使师生能够熟练的使用消防器材,提高自救自护能力。学校应重视师生“四个能力”的培养(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抓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七、定期组织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充足、有效,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安全器材要及时更换。
九、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十、严禁废旧电器等存放在底层教室中,防止废旧电器自燃。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4年3月1日
食堂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一、成立饮食卫生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二、食堂三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证)齐全,工作人员穿戴整齐的工作服佩戴健康证上岗。
三、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到期及时验换。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悬挂在显眼处。健康证到期也要更换,凡事新来的人员都要申请健康证,健康证不得转让,有传染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应及时更换衣服,并保持个人清洁卫生。
五、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干净、无杂物、室内地面整洁、无油垢、无异味。
六、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室内无蝇、无鼠迹、无蟑螂。
七、食品容器、用具定期消毒。
八、禁止购买、加工、出售变质腐烂和有毒食品。
九、生、熟成品和半成品的加工与存放有明显的标志,不得混放,生疏刀具要分开。
十、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做到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
十一、食堂要有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品加工和食品原料存放处,确保师生用餐卫生和安全。
十二、食品严格实行48小时留样制度,留样不少于100克。
十三、严格执行采购索证及登记制度,有每日进货记录。
十四、有条件的食堂操作间应安装监控设施,并有专人负责。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4年3月1日
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
安全“三一五”工作要求
“三”指的是落实好三项制度,即:学校要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坚决落实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好本单位的“一岗双责”制度和配合有关部门整治食品安全隐患制度。
“一”指的是一个工作目标,即:努力抓好饭菜质量关,让人民群众满意。
“五”指的是五项规定,即:1、所有学校、幼儿园继续严把采购关,落实采购制度和校(园)长签字制度,并在每月结束后及时报送采购备案纸到县教体局安全科。2、抓好对教职工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包括教育学生不购买发霉变质等不安全的食品,不吃发霉变质等不安全的食品),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持健康证和培训证上岗,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如:饭菜留样;不出售霉烂、变质、过期食品等)。3、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家长会,听取群众意见,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改进工作;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的督查和问卷调查等活动,并于每月初将该项工作总结性材料,加盖公章后交到教体局安全科备案。4、所有学校、幼儿园必须排好教师教干自费陪餐值日表,严禁设立专门为教师服务的窗口,以前在学生食堂为教师设立的专用窗口必须关闭。5、所有学校、幼儿园必须按要求及时公布菜谱。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任课教师和实验辅助人员课前要对学生进行实验课安全教育。
二、实验教师要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操作实验。
三、实验室保持环境整洁,走道畅通,通风设施完善,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严禁占用走廊堆放杂物。
四、各种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必须严格登记造册,建立购买、使用、领取、清退等台帐。对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
五、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必须贯彻“控制使用、重点管理、严格出(入)库”的方针,严加保管,实行双锁保险、双人负责制,对所有物品应定期检查核对,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六、做好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管理人员离室应关好门窗上好锁、切断电源,关闭自来水。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4年3月1日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一、对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并保管好学生的健康和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二、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家长及监护人。
三、对有潜在传染疾病及特异体质的学生应与家长及监护人联系沟通,并履行告知义务。
四、班主任随时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对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情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学校及监护人。
五、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新生入学时提交体检证明,并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六、建立起全方位的家校联系机制和平台,有完整的学生上下学方式、监护人信息等方面的工作台账。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4年3月1日
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实行班子成员夜间带班制度,确保夜间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井然,尤其是确保所有学生都能安全休息。
二、学校必须明确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宿管人员坚持每天早、晚查宿,夜间有人值班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四、学生宿舍的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的位置、宽度、数量符合消防技术要求并保持畅通,楼梯扶手牢固。
五、学生宿舍各楼梯口及安全出口要有指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标志,应急照明灯具齐全完好。
六、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私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热器具(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水器等),严禁使用明火。
七、宿舍内床架、铺板等设施要安全牢固,符合标准。
八、宿舍内严禁存放有毒、易燃易爆、管制刀具、木棒等危险品。
九、住宿生入住或停止住宿,需经政教处批准、备案并告知家长或监护人,有潜在传染病或特异体质及精神心理疾患者,家长及监护人应及时告知政教处,以便联系沟通。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4年3月1日
小学低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儿童接送制度
一、小学低年级学生,幼儿园儿童要求家长及监护人接送,学校要将接送地点及时间告知家长及监护人。
二、小学低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儿童放学时,学校要指定专人护送到指定地点,并认真核实接送者身份,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未及时接送学生,学校应有专人负责妥善处理。
三、有车家长接送孩子时,车辆必须按要求有序停放,以免阻碍交通,严禁接送学生家长及车辆进入校园。
四、家长无特殊事情不得随意将孩子带出学校,如有事情必须经过班主任及有关人员同意签字后方可离校。
五、学校和教师要保证准时放学,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延长在校时间的,必须提前与家长联系,妥善安排好学生接送事宜。
六、与家长及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职责。
七、对于幼儿无故不到园,必须迅速与相关方特别是父母或者其监护人,查明原因,建立起幼儿未到校登记表册。
八、办园方必须建立起与幼儿家长或者监护人无缝隙交接制度。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4年3月1日
预防踩踏学生安全疏散制度
一、成立专门的学生防踩踏疏散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专人在学生容易发生拥挤踩踏的时间(上学、放学、上操、集会、晚自习等)、地点(校门口、楼梯、楼道等)进行疏导。
二、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并定期组织疏散演练,告知学生遇突发事件要沉着冷静,保持良好的疏散秩序。
三、学生较多的学校要实行分级、错时放学,学校要有专人或教师值班巡查。
四、制定科学、详实、具有可操作性的学生防踩踏疏散应急预案,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五、楼梯口及安全出口指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标志,应急照明灯具要齐全完好。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4年3月1日
学校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一、学校在校外组织或参与大型集体活动时,必须报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必须进行充分的讨论、酝酿,形成成熟的活动方案,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各种营利性商业活动。
三、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四、要对师生进行活动前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并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五、制定与活动相关的安全预案,并保证预案的可行性。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4年3月1日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在校园安全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一、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学校校长及相关责任人当年评优、晋级资格。
二、对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不能认真、及时贯彻落实的;未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措施不力,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给工作造成失误的。
三、发生事故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的;24小时值班出现脱岗、信息不通畅,造成事故或事态扩大的。
四、没有指定专人定期对学校各个部位进行安全检查,造成安全隐患排查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致使事故发生的。
五、不按时完成或不积极对师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对学生及家长不履行告知义务,造成师生安全知识缺乏,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出现安全事故的。
六、安全设施设备保管、修缮、维护不及时造成损失的。
七、实验人员对有毒、易燃易爆药品使用不当发生事故的。
八、教学过程中违反教学规程,造成事故的。
九、学校食堂没有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造成事故的。
十、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
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一、学校将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中,严格按计划内容开展工作。
二、学校依具体情况,适时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由学校领导主持,全体校班子成员参加;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分析研究“消防、食品、教学、治安、防疫、疏散”等方面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责成专人立即解决。
三、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教育大会,确保师生全面掌握安全常识和自护自救知识。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部门责任人、班主任和有关人员会议,部署学期安全工作,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五、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大型法制教育报告会,聘请公安、司法等人员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
六、各级安全会议要有记录,并整理存档备查。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4年3月1日
学校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按时到岗,不空岗,值班情况应纳入“教师量化积分档案”中,明确值班人员应负职责。
二、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教学区,生活区的巡查,对要害部位重点进行防盗、防火检查。
三、遇有节假日,要加强值班,增加巡查次数。
四、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或报告有关领导。
五、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值班巡查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事故造成学校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加强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应保证人数,必须有一名领导带班,同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4年3月1日
门卫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在大门口建立警卫室。
二、学校门卫必须由专职保安或能够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三、按规定准时开关校门;放假期间校门关闭。
四、坚守工作岗位,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
五、对于出入学校的人员、车辆要严格执行出入登记或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
六、对于携带物品进入校园的,要严格进行盘查、询问,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品带入校园。
七、门卫要对直接责任人负责,依法做好本职工作。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4年3月1日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确保每周上一节安全教育课,并通过校报、板报、橱窗、校园网、观看安全教育警示录、主题班会、讲座、演出等多种形势开展交通法规、预防伤害等安全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二、要在新生入学(幼儿入园)后、放假前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并根据环境、季节进行防盗、防抢、防骗、防火、防病、防滑冰、防溺水等安全教育。
三、充分利用每年“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四、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防火、防洪、防地震、防踩踏等紧急情况的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五、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对教师的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义务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教师的安全守法意识。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4年3月1日
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学校各种教学设备、器材和生活设施的安全管理。学校各种教学设备和生活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二、开展大型体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教学实习或社会实践等大型教育教学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并向上级部门请示;有针对性地进行劳动安全保护教育、组织纪律教育。
三、体育器材尤其是铁器要在专职的体育教师指导下进行使用。
四、体育器材室要设专职或兼职管理员,体育器材的借用要认真做好登记。
五、体育设施,要按正确的方法安装,篮球架、单杠、双杠等易发生危险的设备,根据实际情况打好水泥墩,压好配重物。破损易坏器材要责成专人维修保养。
六、体育场地布局合理。要有防止各种车辆随意进出的护栏。
七、开展体育活动,体育教师和学生要遵循体育运动规律和有关项目规则进行。组织体育竞赛、军训等较为剧烈的活动时,要特别关注特异体质学生,禁止有病、体弱及身体不适者参加。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4年3月1日
接送学生车辆(校车)管理制度
一、全面加强接送学生车辆(校车)的管理,建立专项档案,掌握准确详实的资料。
二、定期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报废等黑车,确保乘车安全,对学生及家长履行告知义务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督促、告知接送学生的车辆(校车)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及时检测,并定期维护。
四、及时监控和向执法部门举报一切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五、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六、协助配合公安、交管等职能部门对黑车、拼装车、报废车的联合治理打击,禁止未经过批准的接送学生车辆进校园。
七、校园内的一切车辆摆放整齐,不允许乱停乱放,校园内车辆严禁超速行驶。
八、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根据《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的规定,协调交管部门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交通警示标志、斑马线等,上下学时学校要责成专人疏导交通。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4年3月1日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教学场地
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
1、切实加强体育课、课间活动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体育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
3、要建立好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予劝阻。
4、运动前要进行详尽的技能教学和安全教育统一上课,个别指导 以适应学生的个体差异。
5、要认真检查服装、鞋袜是否合适,身上不佩带微章、钢笔、钥匙、小刀等杂物,戴眼镜的学生垫上运动必须摘下眼镜。
6、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使身体逐步适应激烈的体育运动.运动中要重视并切实搞好运动保护。运动后要做好整理活动,使身体由激烈的体育运动状态逐步恢复正常。
7、体育组和后勤部门]要定期对体育器械、设施、场地等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寒署假期內必须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检修,有安全隐患的必须撤除。
8、严禁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体育活动,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全部安排在校园内进行。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4年3月1日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校舍的安全管理是学校整个管理工作的一个部分,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校舍的使用效益,是校舍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为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由学校总务处统管,并实行使用班级及各处室分管责任制,科组由科组长负责,班级教室由班主任负责,各处室由各处室主任负责。分配给教职工居住的宿舍,属学校固定资产,居住期间由入住教职工负责,调离时无条件完好归还学校。内宿生宿舍楼,由分管各幢的负责内宿管理老师负责。未具体分配使用的校舍,由总务处统筹负责。对于校舍的使用,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换和占用,不准私自改动内部装修和结构等。
2、建立健全校舍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施工后的各幢楼房图纸,要按各幢进行整理归档、装妥,以便日后查阅。如校舍产权变动、大修、拆迁、改建,需由学校校长室研究决定,并按有关程序,呈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3、校舍的修缩维护:
(1)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维修、改造,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门窗地板注意保养维护,墙壁地面要干净无污溃,保持完好状态。
(2)经常检查各处室内网络、水、电、窗帘等设施设备,建立健全报修制度,确保正常运转,使用。
(3)对各幢建筑物大面层,保持经常清理,排水管道要畅通不被堵塞,无积水:要及时发现大面层有无裂纹渗漏滴水情况,并及时组织修补。
(4)设立定期检查制度,特别是在每年台风雨季来临之前,应及时组织检查,做好准备应对。
(5)每学期末,都要进行全面彻底总检,利用假期时间,彻底维修,保持校舍完好。
4、按上级指示要求,在一定时段对每幢建筑筑检测期请市防雷雷检测,检查避雷线路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及设备安全。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4年3月1日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学校每季度召开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全体成员必须参加会议。必要时,可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参加。
(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校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险隐患情况,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部署学校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二、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受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
(二)义务消防队,应编制名册,明确负责人,并随组成人员的变化而及时补充、调整。
(三)学校的义务消防队,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知识、消防法规、消防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应有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员要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
(五)义务消防队员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六)发生火灾时,义务消防队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物资、保护现场等工作。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四、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学校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落实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填写巡查、检查记录。
(二)学校义务消防队负责实施日常防火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学校消防档案。
(三)义务消防队负责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定期防火检查,节假日放假、开学前后也应当组织一次全面的定期防火检查,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定期检查前,应确定检查人员、部位、内容。检查后,检查人员、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学校消防档案。
(四)日常防火巡查应以教室、宿舍、食堂、锅炉房、配电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为重点,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五)定期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由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
(二)学校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用电器具;
3、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6、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7、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三)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整改完毕,负责整改人员应上报至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未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学校应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责任人进行惩处。
(五)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学校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六)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七)学校要认真做好火灾隐患整改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六、消防值班制度
(一)学校要坚持24小时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
(二)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值班人员要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五)值班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六)值班人员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学校的人员要进行驱逐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七)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地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七、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保持完好有效。
(二)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
(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四)使用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八、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负责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2、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四)消火栓维护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
2、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3、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4、消火栓箱内配器材应配置齐全,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九、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由学校义务消防队负责。
(二)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四)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五)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1至2处检修孔;
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3、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4、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5、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六)学校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电气线路改造、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批手续,不得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2、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室、宿舍、图书室、计算机房等场所使用电炉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
3、非使用期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
4、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学校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以减少火灾危害。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二)学校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及分工:
1、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指挥员由学校在场的职务最高者担任;
2、义务消防队: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程序: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119”报火警,同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报警应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2、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组织人员疏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无自主逃生能力的人员疏散。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现场指挥员组织灭火行动组人员,切断有关电源,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4、通讯联络程序: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5、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组织救护伤员,保证急需医药用品供应,有序开展救护工作。
6、善后处置程序: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7、指挥员组织填写事故报告。
(五)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六)演练结束,应做好演练情况记录,总结经验,写出演练小结和评价,根据实际修订预案内容。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对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全年无火灾事故,积极参与消防管理和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成绩显著的;
2、遵守消防法规,对查出火灾隐患能及时整改,预防措施到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健全,消防设施完好无损的;
(二)对违反学校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1、在一年内发生一次火灾事故的,要对责任人给予处理。对造成火灾事故的当事人,视其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2、对故意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以及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4年3月1日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时,需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或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使用,同时报学校总务处维修或另行采购。
2.组织学生剧烈运动时,需事先了解学生的病史,对身体不适者或体质特异者严禁参加。
3.开展体育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同时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安全防范工作。
4.体育课开始或结束时,任课教师必须集合清点学生人数,若发现有旷课或早退学生,必须联系班主任查明原因。
5.在剧烈体育活动过程中,若学生需中途休息,教师不能离开活动场地,应该指定学生的休息活动范围,告知学生在休息活动范围内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同时教师应在学生休息活动范围内进行监督和指导。
6.体育课活动过程中或体育课中途休息期间遇有学生受伤,应及时组织人员送往医院治疗,且及时通知家长或班主任,并同时上报学校办公室。
7.体育教师必须备课上课,且上课主题或主要内容需与教案相同。
8.体育课不能提前下课。
9.上体育课的老师、学生需穿运动服和球鞋。
10.体育课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特别是该制度中的1一6款,如果老师没有尽职尽责,因自己的主观因素而导致的一切责任事故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校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档案,并分类存放。
二、安排专人负责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及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
四、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
五、档案分类及主要内容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组织领导、文件通知、会议材料、应急管理、隐患排查整改、安全教育与培训、日常管理、校园及周边治理、其它等类别,分别建立档案盒进行归档。
(一)组织领导
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责任书,落实实名制管理、“一岗双责”材料,安全经费满足工作需要的文件、资料等。
(二)文件通知
本部门接收和印发的文件通知。
(三)会议材料
本部门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及组织的各项会议材料。
(四)应急管理
各类应急预案及应急疏散演练材料等。
(五)隐患排查整改
上级及本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材料和辖区内学校、幼儿园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
本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及各主题日活动等材料。
(七)日常管理
学校、幼儿园安全日常管理各项材料(校舍安全、安全防范、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汛期安全、接送学生车辆等)。
(八)校园及周边治理
以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名义组织的各项活动材料。
(九)其它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其它材料。
二、归档要求
(一)归档时间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档案按照“一年一卷”的原则组卷,组档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分类清晰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要分类清晰,要有总目录,各分卷都要有分卷目录与卷内文件目录,装订顺序按各分卷内容先后装订。
(三)内容翔实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要注重收集保存日常工作中的过程材料,做到数据实、情况清、信息明、资料全,要体现工作的真实情况,不得出现虚假内容。
(四)严格保密
严格保密制度,严禁将档案内容向无关人员扩散。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4年3月1日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校舍的安全管理是学校整个管理工作的一个部分,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校舍的使用效益,是校舍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为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由学校总务处统管,并实行使用班级及各处室分管责任制,科组由科组长负责,班级教室由班主任负责,各处室由各处室主任负责。分配给教职工居住的宿舍,属学校固定资产,居住期间由入住教职工负责,调离时无条件完好归还学校。内宿生宿舍楼,由分管各幢的负责内宿管理老师负责。未具体分配使用的校舍,由总务处统筹负责。对于校舍的使用,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换和占用,不准私自改动内部装修和结构等。
2、建立健全校舍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施工后的各幢楼房图纸,要按各幢进行整理归档、装妥,以便日后查阅。如校舍产权变动、大修、拆迁、改建,需由学校校长室研究决定,并按有关程序,呈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3、校舍的修缩维护:
(1)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维修、改造,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门窗地板注意保养维护,墙壁地面要干净无污溃,保持完好状态。
(2)经常检查各处室内网络、水、电、窗帘等设施设备,建立健全报修制度,确保正常运转,使用。
(3)对各幢建筑物大面层,保持经常清理,排水管道要畅通不被堵塞,无积水:要及时发现大面层有无裂纹渗漏滴水情况,并及时组织修补。
(4)设立定期检查制度,特别是在每年台风雨季来临之前,应及时组织检查,做好准备应对。
(5)每学期末,都要进行全面彻底总检,利用假期时间,彻底维修,保持校舍完好。
4、按上级指示要求,在一定时段对每幢建筑筑检测期请市防雷雷检测,检查避雷线路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及设备安全。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4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