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dsisyxx/2023-000005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3-07 | |
| 标 题: |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集会、活动安全制度 | ||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集会、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进出场要有序,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对实践的场地应事先考察,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确保学生实践活动安全进行。
5、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做操、社会实践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