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dsisyxx/2022-0000057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9-01 | |
| 标 题: |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安全保卫制度 | ||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校要建立校内安全保卫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校园安全工作。
二、学校保卫人员必须由专职保安或能够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三、建立《外来车辆登记表》、《外来人员登记表》《领导巡查制度》、《值班人员交接登记表》和编制值班人员安排表,明确告知值班人员应尽职责及义务,保证校园内24小时有人值班。
四、学校门卫各项制度规范、整理上墙并落实到位,各类档案齐全。
五、节假日、重大活动以及非常时期,应安排专人值班巡逻,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
六、安全保卫人员应随时对校园及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巡视,特别是夜间要加强巡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七、节假日、重大活动以及非常时期,应按照上级领导的安排,及时报送平安和报送有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