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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dsisyxx/2022-0000057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机关: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9-01
标       题: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安全保卫制度

沂水县第四实验小学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校要建立校内安全保卫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校园安全工作。

二、学校保卫人员必须由专职保安或能够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三、建立《外来车辆登记表》、《外来人员登记表》《领导巡查制度》、《值班人员交接登记表》和编制值班人员安排表,明确告知值班人员应尽职责及义务,保证校园内24小时有人值班。

四、学校门卫各项制度规范、整理上墙并落实到位,各类档案齐全。

五、节假日、重大活动以及非常时期,应安排专人值班巡逻,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

六、安全保卫人员应随时对校园及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巡视,特别是夜间要加强巡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七、节假日、重大活动以及非常时期,应按照上级领导的安排,及时报送平安和报送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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