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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dwsyxx/2022-000007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第五实验小学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9-24
标       题: 沂水县第五实验小学民主议事制度

为搞好学校管理,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主人翁责任感,使命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的重大事情必须经过民主议事会讨论方可通过。

二、学校的500元以上的开支项目,如职称评聘、福利待遇、基建、设备维修、制度的起草决定等必须经过民主商议,讨论后方可实施。

三、参与民主议事的教师务必畅所欲言,积极参与议政。

四、民主议事必须是全体教师全员参加,不得缺席作出结论。

五、每次召开民主议事会必须提前通知,无重大事不得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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