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dwsyxx/2022-000007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第五实验小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9-24 | |
| 标 题: | 沂水县第五实验小学民主议事制度 | ||
为搞好学校管理,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主人翁责任感,使命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的重大事情必须经过民主议事会讨论方可通过。
二、学校的500元以上的开支项目,如职称评聘、福利待遇、基建、设备维修、制度的起草决定等必须经过民主商议,讨论后方可实施。
三、参与民主议事的教师务必畅所欲言,积极参与议政。
四、民主议事必须是全体教师全员参加,不得缺席作出结论。
五、每次召开民主议事会必须提前通知,无重大事不得请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