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dwsyxx/2022-000007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第五实验小学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9-24 | |
| 标 题: | 沂水县第五实验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制度 | ||
一、校长作本单位工作情况报告。
二、提案小组组长代表主席团作提案答复报告。
三、总务主任向大会作财务工作报告。
四、工会主席作职代会工作情况报告。
五、须经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定的文件,必须在大会召开前七天印发给每个教职工代表,以便充分征求教职工意见,使决定代表教职工意愿。
六、凡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的事,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执行。







